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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有偿删帖搭车“互联网+”(2)

第二步,结成联盟。被敲诈对象或者绝不服从,或者“息事宁人”,前者多半只会让事态恶化。如果是后者,被敲诈对象要么直接给不法分子汇款,要么求助网络公关公司,希望它们出面周旋;要么找寻有偿删帖公司,购买删帖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很多由不法分子刻意安排网络公关、有偿删帖公司,主动联系被敲诈对象提供相关服务,进而形成利益联盟,让蒙在鼓里的被敲诈对象损失更多。

第三步,交易搞定。如果被敲诈对象选择网络公关,不法分子会安排专人予以对接、谈判,直到达成各方满意的结果;甚至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期友好”合约,被敲诈对象将长期、按时缴纳一笔合作费。

行业“内鬼”灯下黑

仔细观察,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犯罪链条中,删帖人极为关键。因为如果没有他们在前期发布负面信息、后期有偿删帖等方面积极策应,不法分子也就没有敲诈的资本和条件。

不幸的是,这些删帖人有可能是互联网主管部门的“内鬼”。对此,国家网信办要求,以正人先正己的态度,坚决清理门户、严查“内鬼”,切实防止“灯下黑”。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伊始,国家网信办就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中央外宣办原副局长高剑云案、海南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队长魏壹宁有偿删帖案。作为互联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他们非但没有恪尽职守,反而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删除负面报道,收受贿赂。

“灯下黑”还可以从互联网主管部门延伸到整个互联网行业,一些互联网工作人员乐于充当“内鬼”。今年1月16日,北京口碑公司因向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嫌非法经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

据了解,口碑公司公关部员工入职时,都会得到一个QQ号,里面有各类网站资源的联络表,一旦有删帖需求,员工在QQ群喊一声,就会有人出来接活。据本案中深挖出来的“内鬼”赵某交代,“我是某网站的技术工程师,长期以自己的权限赚外快,一条两百元,一个月删几十条,就可以超过自己的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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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互联网   有偿删帖   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