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思想理论 > 理论探索 > 正文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共赢(3)

生态文明建设应成为一种社会哲学、治理准则和集体行动

中华民族是工业文明的迟到者,却可以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推进者。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位置,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并从10个方面绘出生态文明建设的蓝图。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具体布局,这标志着中国现代化建设步入了生态文明的新时代。

1、生态文明建设应内化为一种社会哲学,即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物、人与人的世界观、方法论。中国儒家文化主张“天人合一”,主张以“仁”对待自然,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道家文化主张“道法自然”,强调须以尊重自然为最高准则,以顺应自然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为生存智慧,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如庄子把物我合一的境界称之“物化”,这是今天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文化基础。

中华文明的生态伦理精神与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相一致,闪烁着生态智慧的光芒。1988年75名诺贝尔奖得主汇集巴黎,作出了这样的共同结论:“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到两千五百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我们应从中国古代生态伦理和儒道各家的学说中汲取生存智慧,将生态文明理念作为新的社会发展哲学,取代不惜一切环境和资源的代价、不顾一切,惟以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发展”为主线的社会哲学。

2、生态文明建设应成为一种治理原则,即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态原则。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升全球第2位,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但生态问题日益突出。显而易见的一个基本事实是,严峻的生态问题已成为实现小康社会乃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约。

在新的生态治理原则下,一切社会行为都应合乎生态的律令。《逸周书》说:“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周礼》说:“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乱抛灰尘废物是要斩手的,古人对于环境是极为重视的。在新的生态治理原则下,所有的产业都应当成为“生态产业”。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沼气、地热、浅层地温能、海洋能等应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另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也应得到重视和发展。

“生态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它将生产、流通、消费、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及生态再生相结合,将生产、效益纳入整个生态系统整体考虑,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害废弃物对于环境的零排放,形成自然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和产业生态系统之间的良性共生。

在新的生态治理原则下,应建立相应的反映生态保护的政绩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法律法规、完善考核标准体系、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重大制度。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要通过制度安排遏制当前急剧恶化的生态环境,确保生态文明建设不流于空泛。

3、生态文明建设还应当成为全民参与的集体行动,即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态度、消费方式在内的全方位革新行动。在生产领域,要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的边界,确保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分级、梯级利用。必须设定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在生活领域,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全体公民、全社会应形成一种生态自觉和生态理性,生产上的节能减排,生活上的节约资源,消费行为上的简约风尚,都应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所以生活态度和消费行为都应体现生态理性和生态意识。

这其中,尤其要严格抑制各种“高大上”的宏大叙事,减少各种耗费民力巨大的“大场面”、“大排场”、“大手笔”,遏制各种不必要的社会浪费,实现生产力发展、社会生活与环境、资源、生态的良好互动。达到《中庸》所论述的“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作者系上海学者,公共问题专家)

上一页 1 23下一页
[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文明建设   经济社会   共赢   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