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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化产业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3)

三、文化产业要发挥传播意识形态功能,不能去意识形态化

发展文化产业要处理好经济功能﹙产业功能、商业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的关系,既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功能而忽视意识形态功能,把文化产业去意识形态化;也不能夸大意识形态功能而否认经济功能。

1.意识形态功能是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经济功能是文化产业的自然属性,意识形态功能是文化产业的社会属性或本质属性。两种功能相互依存,既不可偏废,也不能等量齐观,尤其要警惕重经济功能而忽视意识形态功能的倾向。以为文化产业就是赚钱、盈利、增加GDP等“去意识形态化”的观点,是非常有害的,其实质是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西化”开方便之门。如不予以纠正和抵制,势必影响甚至改变我国文化产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经营方向。文化产业,作为“产业”构成国家“硬实力”;作为“文化”构成国家“软实力”。如果两种功能发挥得当,可同时增强国家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如果处理失误,重经济功能而忽视意识形态功能,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就会占领文化产业思想阵地,这样的“硬实力”越发达,对国家“软实力”伤害越大。

2.文化产业是坚守和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当前,文化领域已经成为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较量的主战场,文化与文化的交流、冲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和激烈。我们同西方文化产业的竞争,既是经济竞争、商业竞争,也是争夺意识形态阵地的斗争。西方垄断资产阶级总是想通过文化产业竞争,对我国进行思想和价值观输出,占领我们的意识形态阵地。这些年,大量外国文化商品进入我国市场,如好莱坞大片、洋快餐等的流行,不仅从生活方式上潜移默化影响着消费者的观念,而且在价值观上渲染传播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面对伴随西方文化产业而来的意识形态渗透,文化产业的从业者,尤其是领导者和管理者,要增强阵地意识、责任意识,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占领文化产业阵地,不给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可乘之机。

抵御西方文化产业意识形态渗透,不仅要有强烈的占领意识和高度的警惕性,而且要有高超的智慧和斗争艺术。无论是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守和建设自己的文化产业阵地,还是通过文化产业向全世界传播优秀中华文化都是如此。对西方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渗透要能甄别、能抵挡、能反击、能战胜。在对外传播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上,要努力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对受众的吸引力、感染力、亲和力、影响力,让受众爱看爱听,在潜移默化中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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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社会主义   文化产业   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