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突出的就是“人为”、“教化”的性质
文化的本质是观念形态,属于精神领域,但文化的作用并不限于观念形态、精神领域,文化的本质和文化的作用即社会功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人们的经济活动、制度设计、行为方式、日常生活都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体现着文化的作用。文化如同空气一样无所不在,凡是有人的地方,凡属人的活动范围,文化都起着特定的作用。从根本上说,文化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改造了自然界,创造了社会,形成了文化。问题在于,人创造文化,文化又塑造人。文化对人的塑造主要是通过对人的教化而实现的。每个人一出生就无可选择地生活于特定的文化环境之中,自觉不自觉地都要接受这种文化的培育和熏陶。一个人即使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也会使他被这种文化所同化。“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天下。”文化突出的就是“人为”、“教化”的性质。
从总体上看,文化对人的教化作用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的:
一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每一种文化都提供具有约束性、普遍起制约作用的行为规范。每个社会都会通过家庭启蒙、学校教育、社会示范、榜样引导、公众舆论等文化手段,将行为规范加之于个人,实现文化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二是对人的能力的培养。文化具有承载和传递文明的功能,并通过教育启蒙和知识传递,为人们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从而不断提升人的能力。文化的传递可以是历时性的,即时间上的从古到今,也可以是共时性的,即空间上的文化交流。正是这种传递,使人们可以在几年、十几年、几十年之内掌握人类几千年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如果一切都要“从头开始”、“重新开始”,那么,我们现在仍然是原始人。
三是对人的境界的提升。作为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文化提供着关于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好与坏等判断标准,并可以通过社会教育而内化为人的是非感、正义感、羞耻感、审美感、责任感等等,从而提高人们的道德情操、审美水平和认识水平,提升人生境界。而人生的境界又直接决定着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他人关系的认识水平和处理方式。
一个国家、民族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凝聚,社会力量的凝聚有赖于民族认同,而民族认同主要来自于文化认同。文化具有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一个民族的文化体现了该民族在价值观念、信仰追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共性,因而能够凝聚民族的共同利益和理想追求,能够形成强烈的感召力和向心力,从而使整个民族凝聚起来,把整个民族动员起来,自觉维护民族利益,积极推动民族振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精神家园。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作者简介:杨耕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部委员、“长江学者”,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发展研究的教学与研究。先后出版《为马克思辩护: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解读》、《危机中的重建: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现代阐释》、《东方的崛起: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哲学反思》、《静水深流:哲学遐思与文化断想》等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