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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技术创新联盟主观博弈模型研究

【摘要】文章构造了一个政府干预技术创新联盟的主观博弈模型,尝试解析政府干预技术创新联盟的内生路径特征,进而区分政府干预与市场选择在技术创新联盟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边界,最后通过对中国经验的分析,重点阐述政府引导技术创新联盟构建与中国技术追赶这一特殊国情的匹配性。

【关键词】政府干预 市场选择 技术创新联盟 主观博弈模型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技术创新联盟需要创新个体长期投资于高层次的联盟学习,不确定性风险较大,而且,共性技术等创新成果具有广泛的正外部性,需要政府支持,这是政府干预技术创新联盟的理论逻辑。创新经济学者针对政府干预对技术创新联盟的作用与效果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一是区分政府干预在创新联盟基础项目与应用项目方面的差异化作用(Arrow 1962, Nelson 1993, Ostry & Nelson 1995);二是界定政府在研发合作上采用直接与间接干预的具体方式与适用领域,以及政府干预无效的领域(Katz 1986, Vonortas 1994, 1997, Niosi 1995, Inkpen & Beamish 1997);三是政府干预在联盟内学习合作方面的最优程度研究(Giesecke 2000)。上述学者都赞成“政府对技术创新联盟的适度干预可以弥补市场缺陷”这一观点,他们通过总结工业化国家的先进经验,刻画新型工业国联盟的政府支持特征,重点研究政府对技术创新联盟干预的程度、方向、效果等。但是,迄今为止,我们仍然不清楚政府干预对技术创新联盟绩效的传导机制,这一未开启的黑匣子直接制约着学术界对以下关键性问题的回答:由市场选择自发形成的技术创新联盟是否是唯一合理模式?该模式是否适用于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如何正确区分政府干预与市场选择在技术创新联盟形成过程中的影响边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对市场契约不完备的中国如何实现技术追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这正是本文研究的核心与价值所在。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在政府干预与创新联盟绩效之间存在一个中间变量—创新个体的选择行为,他们的行为空间可设为政策的函数,政府干预政策通过影响创新个体行为的可行性空间而对联盟绩效产生影响。这一“规则(政策)—行为—绩效”的制度研究框架有助于打开政府干预技术创新联盟构建的黑匣子,它可以通过Masahiko Aoki(2001)的主观博弈思想得到有效解释。

Aoki认为博弈个体具有有限理性,行为决策依赖其主观认知。作为心理预期的一种表现,主观认知控制着个体的选择行为,由最终可观察到的均衡结果展示。主观认知源于个体过去的经验,认知习惯具有强烈的路径依赖,只有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认知出现内部危机时才被修改。当个体行为决策在各个时期相互一致(即均衡化)时,他们的主观认知将被他们行动共同决定的可观察的事实证实,并作为未来行动决策的指南而不断再生产出来。Aoki将这种均衡的主观认知称为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即规则或惯例。事实上,个体行为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现行惯例和规则而不是最优化目标的约束,这表明规则在博弈过程中起着协调个体信念的作用,并通过影响个体行为决策最终影响均衡结果。

在现实世界中,技术创新的复杂性以及信息的不完全,致使有限理性的创新个体长期面对不确定的预期收益与投资风险,建立联盟进行合作创新,是创新个体降低风险与成本、提高预期收益的有效手段。他们在选择是否进行联盟创新之前,一般先通过自身的主观认知机制对制度环境以及其他个体行为进行评判,个体的主观认知作为其心理预期的一种表现—人们在比较可观察到的外界信息以及被储存起来的某些规则信息之后所做出的一种预期—控制着他们的选择行为。也就是说,个体的主观认知在本质上是一种控制其自身行为的选择机制,它由最终达成的可观察到的选择的均衡结果显示出来。具体到技术创新活动,创新个体运用有限理性的主观认知机制,推断制度环境状态,预测研发合作绩效(收益),最终做出是否进行联盟创新的选择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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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技术创新   主观   模型   政府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