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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式政治新常态六大鲜明特征

核心提示: “新常态”是习近平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新常态”,主要针对经济领域阐述的,但又绝不限于经济方面。从经济出发的新常态走向,一定要求在政治方面有所展现。经济新常态必然要与政治新常态结伴同行。

【摘要】 “新常态”是习近平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新常态”,主要针对经济领域阐述的,但又绝不限于经济方面。从经济出发的新常态走向,一定要求在政治方面有所展现。经济新常态必然要与政治新常态结伴同行。由习近平倡导和构建的习式政治新常态,使中国的政治格局和政治气象呈现出六大鲜明的特征,即:在政治根本理念方面,赋予了人民主体地位以全新内涵;在政治发展方面,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政治清廉方面,形成了深入反腐败斗争的崭新格局;在政治民主方面,进一步塑造了协商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治国理政方面,形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新布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在党的建设方面,突出了党的制度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优化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关键词】 政治新常态   法治道路   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新常态”是习近平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新常态”就是已发生或者预计要发生的、注定要成为比较清晰、稳定的新形态,这样的新形态可以说是一套新理念、新秩序、新规模结构、新体制机制。习近平提出的“新常态”,主要是针对经济领域而阐述的,但又绝不限于经济方面。经济发展涉及到向改革要动力,要求简政放权,需要制定有效的政策,这些都不能不涉及到政治领域。正因为这样,从经济出发的“新常态”走向,一定要求在政治方面有所展现。经济新常态必然要与政治新常态结伴同行。从现在的情况看,十八大以来的政治面貌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当前,由习近平倡导和构建的习式政治新常态,使中国的政治格局和政治气象呈现出六大鲜明的特征。

在政治根本理念方面,赋予了人民主体地位以全新内涵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政党,从它诞生之初就阐明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因而,党把人民置于主体地位,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始终以人民为主体地位,构成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根本理念。

由习近平倡导和构建的习式政治新常态,当然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这一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根本理念,但更为重要的是,为它增添了全新的内涵。这主要在于,一是提出了“以民为本”的执政新理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众所周知,党的十七大已经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是着眼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以人为本”的“人”是针对着“物”,即不搞“以物为本”、物重人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主要着眼于人的利益的正当性,并使人和生态环境相协调、和谐发展,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现在,我们党又提出了“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执政新理念。“以民为本”的“民”是针对着“官”,即不搞“以官为本”、“官贵民贱”。提出“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主要侧重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向来强调“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要察视民意、体恤民情。确立“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新理念,更好地解决了官民关系问题。中国自古以来的这种良善的执政观,也滋养和启示着今天的执政党,但共产党超越了历史上的执政者,赋予“以民为本”全新的政治涵义,这就是以人民为主体,把人民摆在首位。与“以人为本”相比,“以民为本”的政治意蕴更为强烈,政治色彩更为浓厚。只有坚持了“以民为本”,反映了人民意志、得到了人民拥护,才称得上真正把人民置于主体地位看待了。二是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三是更加注重开发和增进民智。特别是在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在政治发展方面,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978年,邓小平就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提出法治问题,他说:“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里讲的制度化、法律化,实际就是法治化的问题。1997年,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之后,历次党代会报告都强调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问题。

由习近平倡导和构建的习式政治新常态,不仅接续了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而且前所未有地提出了“法治中国”的理念,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而把依法治国又上升到法治道路。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道路是第一位的,“三个自信”的第一个自信就是道路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开拓的一条新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首先要做到

“三个依法、三个法治”,即“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其次,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再次,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最后,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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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峰]
标签: 政治新常态   法治道路   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