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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有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2)

中国改革开放的目标就是要把政府经济逐渐地转为市场经济。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采用各种手段把政府手中的权力“赎买”出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市场主体的生存空间,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腐败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阶段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这种观点或许在某种程度上道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真相,但是,却混淆了一些基本的政治概念。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来自于宪法和法律,如果政府官员依法行使职权,那么,不存在腐败问题。反过来,如果政府官员滥用权力,损害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那么,腐败非但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反而会葬送中国的市场经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概括起来都是腐败问题。中央政府之所以提出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约束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防止出现权力滥用的现象,损害市场主体的利益。

总而言之,在我国之所以出现大量的腐败现象,不是因为市场经济,当然也不能归咎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更不能把腐败看作是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之所以出现腐败现象是因为中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忽视了民主法制建设,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出现了偏差,以至于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大量的“少数人选少数人”现象。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领导岗位,不是因为他们德才兼备,而是因为他们进入到了政治的小圈子,成为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最高领导干部的“红人”。如果不改变这样的政治体制,尽快走出党政领导干部选用的下降螺旋,建立一套全新的政治体制,那么,要想取得反腐败的胜利几乎比登天还难。

  当前腐败案件“团伙性犯罪”和“能人犯罪”现象普遍

当前我国腐败案件呈现两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首先,团伙性犯罪案件越来越普遍。只要是重大腐败案件,往往是中央和地方腐败分子沆瀣一气,建立复杂的关系网,相互利用,狼狈勾结,沆瀣一气,党同伐异。中央之所以坚决反对“团团伙伙”,就是因为在我国已经出现了集团性家族式腐败现象,许多腐败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形成复杂的利益共同体,在利益共同体的内部,有的人高高在上成为国家领导人,有的人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大肆进行权钱交易,还有的人借助于核心团队负责人的政治影响力在全国各地狐假虎威,从事各种各样的腐败犯罪活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根本原因就在于,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出现了暗箱操作,一些大权在握的腐败分子充分利用自己的人事任免权,在全国各地、各个行业精心布局,到处安插自己的亲信,结果导致整个中国官场上乌烟瘴气。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彻底改变传统封闭的组织人事制度,在政治协商的过程中不断提高透明度,在公开选举的过程中随时接受人民的监督,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出现家族式的腐败,也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出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丑恶现象泛滥成灾。

中纪委全会提出今后要实行“双查”制度,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时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就是要通过建立倒逼机制,把那些提拔任用腐败分子的高级领导干部拉下马,让他们失去利用权力结党营私、徇私舞弊的机会和条件。这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假如能把那些提拔任用腐败分子的高级官员特别是中央官员暴露出来,那么,将会对我国未来政治体制改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前一些学者鼓吹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认为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和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相比具有先天的优势。这些学者可能忘记了,如果只看到政治协商的优点,而没有看到政治协商存在的问题,在政治协商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剥夺人民的参与权,那么,政治协商就会走到中国民主政治改革的反面。“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就是要在不断完善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同时,让那些推荐和提拔腐败分子的领导干部的如坐针毡,让他们对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让腐败分子走上重要领导岗位,那么,提拔任用腐败分子的领导干部就应辞职下台,承担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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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反腐败   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