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适制度:有没有普适的制度?
一个穷人去了一次富人家,穷人羡慕富人的生活方式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面对穷人,富人可能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富人希望穷人过上像自己一样的生活并帮助穷人找到一个方法去实现;另一种是,富人开始指责穷人,你为什么不用抽水马桶呢?为什么还要用煤炉这种污染环境且低效的工具呢?你应该立刻实行严格的八小时工作制,少吃多锻炼,严防脂肪肝,等等。穷人开始晕头转向,而事实上,穷人还营养不良呢!不同的穷人去了一趟富人家之后的态度也不太相同,有些穷人回家后发愤图强想办法要赶上富人家的生活,而另一些穷人回家后怨恨自己的父母没有能耐,认为采纳富人家现在的办法就可以致富,于是就造起反来。富人常常支持后一种穷人,因为这种穷人富起来就是自己的小兄弟,在富起来的过程中也总是仰仗富人,往往也富不起来,那就一直要仰仗着了。这就是和平演变的路数,事实上的结果都是穷人家遭殃,富人家得利。归根结底的症结在于后一种穷人不知道富人是怎么从穷人的状态富起来的,以为采取富人现在的方法就可以富起来。
西方宣扬普世价值的真正危害在于他们强制要求发展中国家采纳他们现在的政治制度,他们忘记了他们曾经是通过梯子一个一个爬到现在的位置,现在他们将梯子踢掉,要求发展中国家蹦上来,结果很可能发展中国家摔死了。这正是韩裔英国经济学家张夏准的研究告诉我们的。张夏准认为,发达国家对其现在采用的“先进制度”感兴趣,因为这些制度对于他们自己有利。发达国家宣扬是这些“先进制度”让其富裕自由起来的,他们要求发展中国家采用那些他们从来也没有在发展阶段所使用过的“先进制度”,他们有意或无意地“踢开梯子”—发达国家在以往的发展道路上已经爬过的行之有效的梯子—其最终目的,就是不让发展中国家超越他们。发达国家把发展中国家既不需要又负担不起的制度强加在他们身上,严重伤害了发展中国家。美国的格兰特总统时期,英国已经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美国则刚刚走上工业化道路,英国要求美国打破关税壁垒,走自由贸易之路。格兰特总统断然拒绝了这一建议,他说,我们现在还不能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但当我们成为发达国家之后就会采取。从这里可以看出,美国并非一直推崇自由贸易,当自由贸易对其有利之时才欣然接受自由贸易制度。
问题的根本在于普世价值与普适制度的区别。普世价值意味着人类所共有的一些基本目标是相同的,但这是否意味着不同主体都要选择相同的道路和制度去实现这些目标呢?回答是否定的。由于不同主体的起点或约束条件不同,其实现普世价值的道路应该是不同的,制度的选择也应该是不同的。比如说,张三和李四都想去广州,但是张三在深圳,李四在北京,他们不可能走同一条道路和采用相同的交通工具;张三和李四都想去广州,起点都在北京,但是张三是老板,李四是学生,其道路和交通工具也不相同。当然,张三想去哈尔滨,李四想去广州,他们更不可能走同一条道路采用相同的交通工具。制度,就相当于交通工具;道路,就是从起点到目的地的路线。只有在目标、起点和约束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道路和制度才可能相同,而只有在道路也相同的情况下,制度才可能在不同主体之间复制。现实中,目标、起点和约束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几乎不存在,所以,普适制度基本上也不存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是发展中国家所向往的,然而发展中国家的起点一般比较低,发展中国家应该是多学发达国家曾经在他们相同的发展阶段时所采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而不应该学发达国家现在正在采用的所谓先进制度。
美国常常有意混淆美国制度与美国价值、西方普世价值和普世价值的关系,我们慢慢地也不自觉地认同这样的等式:普世价值=西方普世价值=美国价值=美国制度。如此一来,争论中的混乱就发生了。混乱之所以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是有些名字既可以说是价值也可以说是制度。例如宪政的原初涵义是宪法下的政治,追求的是国家的长治久安,美国采取的多党竞争和三权分立制度只是美国实现自身宪政的具体制度,并非宪政价值的必然制度选择。再如民主。民主本身代表“主权在民”的价值,即“人民做主”,与贵族做主和皇帝或国王做主相对应。民主的实践表现为一种具体的治理制度,例如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议会制,这些制度都具有精英和大众相结合的特点,只不过结合的方式和程度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所倡导的民主从“主权在民”的理念到实现普选民主制度都走过了漫长的历程。1791年,法国有2700万人口,享有选举权的只有400万男性公民,直到1944年,法国妇女才享有选举权。在英国,1832年议会改革以前,有选举权的公民只占总人口的3.1%,改革之后,选民人数也只占4.5%。1885年,英国男性公民才有普选权。1928年,英国妇女才获得普选权。再看美国,建国初期选举权一直有财产限制。直到1860年,所有州才取消了对选民的财产资格要求。美国各州的妇女,无论婚否或是否拥有财产,都没有选举权。到1860年时,只有在五个新英格兰州,黑人才能与白人在同等条件下行使选举权。直至1870年,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才规定禁止各州以种族为理由阻止公民行使选举权。1920年选举中的性别歧视才被禁止,1964年选举权才不受纳税额限制。从民主的价值到具体的民主制度需要考虑很多具体的因素从而建立合乎自身的、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普选制成功的前提是绝大多数公民都具有选择领导人的理性和经济独立,这依赖于经济发展和教育普及,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直到今天都并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发展中国家应该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上,而不应该一开始就采用美国式的普选制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