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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梅:从“管理”到“治理”,变的是什么

核心提示: 在全球化、多元化快速渗入社会生活领域的今天,特大城市社会治理正日益成为政府面临的一项综合挑战。

在全球化、多元化快速渗入社会生活领域的今天,特大城市社会治理正日益成为政府面临的一项综合挑战。

千头万绪,该如何梳理?著名社会学家、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友梅和她的研究团队以《城市社会治理》一书作了前瞻性思考。在她看来,有时候,我们要敢于把社会层面的一些问题交还给社会来解决。

不仅是“城”和“乡”的变化,整个中国的社会组织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

解放周末:上世纪80年代,您曾跟随费孝通先生对我国社会状况做过详细的调查研究,那时您对社会管理有哪些思考?

李友梅:当时我跟着费老在苏南农村地区做实地调查,研究苏南模式。那时候,我们最关心的是农民怎么走出贫困,社会管理方式还没有成为重要议题。

上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到农村,随着乡镇工业兴起、农民开始职业流动,家庭内的收入结构和权力结构发生了变化,也出现了不同观念之间的碰撞,这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些都是我们的研究课题。

前一阵子我看电视剧《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其中就讲到小平同志向农民解释为什么要搞包产到户的细节。我看得非常入神,因为曾经在田野调查中听农民们描述过他们是如何参与那段改革历程的。

解放周末:这本《城市社会治理》中讲到的“城市社会”,和费老当年研究的“乡土中国”已大为不同。

李友梅:是的,不仅“城”和“乡”的面貌都发生了变化,而且整个中国的社会组织体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1949年之前的两千多年历史中,我国社会治理存在两种基本秩序:“皇权秩序”和“乡土秩序”,即“皇权止于县”,“县下皆自治”。

1950年代以后,我国在城市确立“单位制”和“街居制”,在农村确立“人民公社制度”,并在这些制度基础上形成了“国家-单位-个人”一元主体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全能的社会组织体制。

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曾经在社会管理领域发挥重要约束作用的“单位制”逐步解体,由此溢出的大量公共社会事务问题落到并沉淀在城市基层社区,形成了“政府-社区-个人”的社区管理格局。近十多年来,社区的功能构成在这种格局中有了新的发展。

解放周末:随着城市社会在市场化中的加速分化,个体不断走出原有组织体制的束缚,获得了在新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寻求发展的自由。这使政府的城市社会管理模式面临了重要挑战。

李友梅: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提出,要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是事关国家未来发展大局的工作。作为社会学研究者,我们要有所担当,也希望与大家一同来探讨大城市的社会治理。《城市社会治理》就是我们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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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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