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行制度改革是惩贪成功的重要保证
也正是在这种相对清明的政治环境下,才有乾隆初政的崇尚宽大之风。但至乾隆晚年,贪纵枉法者如恒文、蒋洲、良卿、方世俊、王亶望、国泰、陈辉祖、郝硕、伍拉纳、浦霖等督抚大吏接踵败露,被乾隆帝诛杀的二品以上大员,包括战争中贻误军情者共有22人。这种状况,不要说康熙朝没有,即以严猛著称的雍正朝也是见不到的。但乾隆朝的吏治却不如雍正朝,也赶不上康熙朝。
用乾隆皇帝的话说,其父雍正帝执政十三年,纲纪肃清,内外官僚大臣俱小心惕励,以奸贪犯法者,只年羹尧一人。那么,为什么会如此?如果说康熙朝的政治强调为官以德,重视官员操守,从而过于依赖教化、失之于宽纵的话,乾隆朝或许应该归之于执法不力与不公。乾隆帝对于能臣李侍尧屡屡侵帑劣行的宽释,对宠臣和珅为非作歹肆行受贿的失察,都是其整治吏治失败的重要因素。
雍正帝整饬官风吏治在中国历史上可说是最成功的一例,而他成功的保证,除了在于铁腕手段和穷追猛打之外,进行制度改革是重要的一项。贪腐是欲望过度膨胀的结果,所谓“贪污自多欲尚侈始”。康熙朝著名的清官陈瑸说:“贪官不在所取之多寡,取一钱即与取千百万金等。必一钱不取,方可谓之清廉。”对贪腐不仅要惩治,而且要从根本上抵制。孔子有曰:“克己复礼”。“克己”需要像朱熹说的那样“修身”,“复礼”则要健全法制法规。也就是说,惩治贪腐要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二者并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