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源性融资。第一,间接融资渠道。企业借贷的对象也只有商业银行贷款和政策性银行贷款以及非金融机构贷款和信用社贷款。但是那些政策性银行的款项一般偏向于政府扶持的项目和国有企业,而只有商业银行款项才是那些企业借贷发展的重要目标,而非金融机构的款项和信用社贷款所提供的资金根本无法满足需求。而且那些商业银行的贷款也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他们更愿意把钱贷给大型企业,因为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中小企业无疑有着诸多弊端,所以,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也是存在阻滞的。
第二,直接融资渠道。企业想要直接融资,方式无疑只有两种:债券、股票。而限于证券股票市场融资的规定非常严格,并且也只有那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重点企业才有可能获准批量发行债券,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根本不具备上市融资的资格。从股票市场的版面可以清晰的看到只有1350多家企业存在,但是真实存在的各类企业则有1140万家,可以看到绝大多数的企业根本没有上市的条件。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现在各类中小企业之所以自身发展艰难,是由它本身的素养和本国的金融体系以及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第一,中小企业因其资金规模小、实力差、抗风险能力差。我国中小企业绝大多数都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小、实力差,除了少量高科技创新企业外,大部分的企业研发投入较少,技术水平又落后,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市场需求和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其抗压能力也较低,所以经营风险大。产品技术的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特点更是使其在面临激烈市场竞争下,对供应商和顾客还手能力较弱,缺乏核心竞争力,破产清算的频率较高,从而导致银行方面的信贷面临巨大的风险。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我国中小企业整体的发展状况不乐观,其中只有四成左右具备一定的成长潜力,而六成左右存在能力有限的问题。另外,据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统计,有近 22.6%的中小企业在创业前两年内消失,有近 53.8%的中小企业在创业的四年内退出市场。因此,根据同期对比,中国的中小企业倒闭破产率不会低于美国。中小企业居高不下的倒闭风险也使得各大金融机构的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尤其是在我国贷款利率存在严格管制的状态下,银行方面面临的风险在回报利率上完全得不到补偿。加之中小企业在资金的需求上一次性量小,频率又较高,无疑加大了借贷的复杂性,增加了其成本和代价,对其还款能力造成恶劣影响。
第二,由于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的不规范、信用观念差、信息不透明,导致借贷成本过高,多数的中小企业都存在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的控制力度不严,财务报表等账册不全或者存在虚报现象,并且缺乏披露财务信息意识,没有透明度和一定的监督。同时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普遍信用观念缺乏,各种欠息、躲帐、赖债等失信现象常有发生,这些造成了国内中小企业整体信用不佳,融资借贷成本居高不下的局面。中小企业创立时,是以自身的资金为主,所以普遍规模较小,想要通过担保或者抵押贷款向银行、金融机构筹资无疑是困难的。一些中小企业就只能以自身内部、或间接、或短期融资为主。而一些通过民间借贷的利息则高出银行贷款利息的3至4倍。如此高昂的借贷成本是导致那些有潜力的中小企业一旦出现决策失误便迅速破产。
近几年来通过各地法院判决的民间融资纠纷案件猛增,这也加剧了社会上的不稳定。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的融资资金较少,但是其间走的程序却与大企业一样,所以银行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也导致了银行对各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缺乏信心。加上中小企业本身缺乏保障,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监管不力,使得中小企业长期被摒除在传统的银行借贷名单外。中小企业直接借贷的渠道阻滞,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所以有些只能采用非正常渠道借贷融资,中小企业的借贷成本和经营风险也就越来越高。
第三,抵押市场不完善,那些中小企业缺少良性抵押资产,影响了间接融资,从降低贷款风险的角度看,要求的是抵押与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的作用是要保持一致的,其作用都是为了避免或减少各大银行机构信贷资金遭受损失的一种强力措施。但是,我国目前整体的要素市场不够完善,作为抵押标的各种资产,诸如土地、房产及其他固定和流动资产等,一旦开始拍卖又会遭到许多制度因素的制约,造成无形中资产流失,这也极大地限制了抵押标的流动性和可再生性,使得抵押品难以转换成借贷部门的现金,而且中小企业在提供抵押标的方面更是处于下风,像本身具有的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标不够,而流动资产又易发生物质形态上的变化,无形的资产难以统筹计算等,根本无法符合金融部门的抵押要求。因此中小企业便无法通过抵押物品来贷款,获得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
现阶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对策
宏观视角下的政策对策。第一,充分发挥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机构职能。目前,在管理中小企业方面,国家也设立了相关的机构,它的职能是制定各种政策扶持和引导企业的发展以及起带头作用,扶持企业对外的合作事宜,建立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现在,全国还没有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的管理机构,而目前最为重要的工作是各地区要从实地出发,切实的弄清各类中小型企业的管理问题,要清晰无误的知道企业的运行状况,充分引导那些中小型企业的走向,发挥出政府应有的带头作用,做中小型企业 坚强的后盾。
第二,加快中小企业立法进程,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完善的法律是所有中小型企业壮大的重要条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从法律的层面上确立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基石。而从实际上来看其中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这也是导致本国复杂的经济圈中那些中小型企业发展困难的因素。所以,当下最紧要的任务是健全各类指标的标准,完善中小型企业的认证体系,然后以此为源头,延伸出更加细致完善的相关规定,从最基本的层面上指导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目前一个规则健全的信用体系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难以想象的效用。2000年至2004年,各类企业借贷而来的资金占所有银行总体贷款的比例分别是0.69%、0.78%、0.77%、0.82%、0.91%,之所以贷款比例低,其中的主要因素是中小企业还款能力差,银行承担了太大的风险;从2006年中旬国家开启的企业信用体系以后各方面都在自发的健全。2008年上旬至中下旬,一共录入中小型企业达50多万家,而各大机构则调研了40多万家,发现获得银行贷款的增长了22000多家,借贷出去的金额与去年相比多了6650亿元。除了表明信用体系的卓越成效外,也从侧面发现应该同时加强风尚建设,树立借款必还的观念,从源头上杜绝信用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