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化水平在提高。我国当前正在由传统的农业国向新兴的工业国转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乡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小城镇建设的成就令人欣喜。小城镇作为连接大城市与农村的桥梁与中介,为城乡生产要素的流通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是城乡关系发展的契合点,也是支撑城市发展的基石。我国的小城镇建设是加快城市化发展的一个途径,在整体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基础性地位,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与城市化的水平。同时,大城市的都市经济圈、一体化进程也在加速。我国现在基本上形成了12个城市密集群,它们是我国发展都市圈的基础地区。其中,基础较好的有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唐地区,这三个区域集中了我国最为发达的大城市,有着发达的立体交通网络及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同时这三个区域也是我国产业集群的中心区域,经济实力较强,城市化率及城市化水平较高。
城乡统筹的力度在加大。我国已经进入了“以工带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实现工农、城乡的协调均衡发展是这一阶段的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解决城乡统筹与“三农”工作,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是针对三农问题发布的。在统筹战略实施的过程中,深层次的体制性矛盾日益凸显,自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城乡统筹的重点转向消除体制性的障碍,将城乡统筹由手段、方式上升到政策、制度的层面,扩大了城乡统筹的力度,是对城乡二元制度的一种超越,也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变迁过程。
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主要障碍
城乡二元结构依然突出。城乡二元结构是传统的农业国向工业化与现代化发展的一种过渡社会形态,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重工业优先发展时期,通过户籍制度的分割,形成了二元性的福利、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等一系列不均等的制度体系,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二元结构并没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消除,在某些领域甚至得到了强化,二元结构已经成为了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体制性障碍,由于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虽然我国农民收入增幅较快,但人均收入总量仍然与城市居民有较大的差距。城乡公共资源分配仍然不均衡,农村的公共设施仍然比较落后。农村还有一部分人无法饮用安全水,还有部分农村没有通电,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人均医保支出、合作医疗补助水平及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水平还明显低于城市。数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由于户籍限制还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利,不能够完全融入城市,成为城市的边缘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因此,二元结构在我国是特殊历史条件下实施的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这种人为割裂的发展政策已经成为了城乡一体化的重大阻碍。
城乡空间布局比较混乱。我国现在大多数城乡空间布局显得比较混乱,很多城市在空间扩展上陷入了“摊大饼”的怪圈中,近区域无序扩张,远区域又扩展不足。主要表现为:其一,城镇化高速推进中,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涌进城市,给城市的交通、住房、环境、资源、公共服务、就业等带来了巨大压力;而城市又将一些污染严重、产能落后的工业向农村转移、扩散,将城镇化的污染带到了农村地区,形成了新的污染区域,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其二,有些地区尤其西部地区城镇化的规模比较小,没有合适的中小城市作为连接点,不利于大城市经济要素的流动,也不利于中小城市的产业聚集,难以发挥大城市的中心辐射作用;同时有的小城镇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比较落后,投资环境不甚理想,对一些企业来说没有吸引力,由此导致工业布局不合理,大城市过于拥堵、工业与人口过于集中,带来了很多的城市病。其三,从产业发展上看,城市群之间的依存度不高,互补性不强,很多城市重复建设现象明显,城市定位不甚明确,导致了大城市与周边的中小城市、城镇产业发展难以协调,中小城市产业结构普遍不合理,尤其是高科技产业、信息产业、咨询服务业普遍落后。②其四,城镇化过程中发展协调机制滞后,体制性障碍过多,各地大都是无序竞争,地缘相近的城市之间缺少合作、沟通与协调。
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径
政府主导。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代表威廉姆斯教授在区域经济差异研究的过程中,提出了著名的“U”型理论,揭示了区域经济发展是由非均衡向均衡发展的过程,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城乡之间往往会出现非均衡发展的局面,但这种非均衡的局面不会因为国家经济总量的增加而自行解决,反而会遵循市场的规律不断扩大,因此,城乡区域的非均衡需要政府的干预。威廉姆斯将政府职能概括为四个方面:公共服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市场在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必须发挥作用来促进公平。在我国,随着农村经济、第三产业的迅速增长,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造成了城乡空间的无序,农民所依靠的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在日渐式微,此时,就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干预和调节,进一步完善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机制,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逐步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所以,主导城乡发展的应该是政府,而不应是市场或企业。
制度创新。制度是一个社会发展的规则,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用以约束社会主体的行为的法律、道德及伦理规范,是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则。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制度的约束,每一个社会主体就会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容易给社会经济生活与社会秩序带来混乱。制度创新的过程,就是通过制定一种新的社会规则,来取代现有的规范,达到个人效益最大化与社会经济生活、社会秩序的平衡。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制度创新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力杠杆,也是提高社会福利、增进公共利益及公共服务的手段,城乡社会关系的变化过程是一种制度创新的过程,是打破现有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壁垒的过程。因此,进行制度、体制创新是解决二元结构的关键,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各种政策及法律来带动城乡的均衡发展,通过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方式来改变二元结构所造成的城乡差别,推进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技术革新。按照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技术革新与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技术进步的创新能力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活力,技术创新不但能够推动经济增长,也是城乡空间结构发展与融合的动力之一。首先,技术的革新能够引起生产方式的变革,自工业革命以来,每一次的技术进步都能加速资源的开发,农村剩余人口由此向资源集中的城市转移。其次,技术创新还能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大规模的新技术的使用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扩散能力。再次,技术进步还能够重新推动城乡空间结构的变化。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咨询、服务业逐步取代原有制造业成为城市的中心产业,而传统的制造业则不同程度地由中心城市向周边中小城市、城镇转移。同时,交通、通讯的发展拉近了城市与农村的距离,小城镇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为这种产业转移提供了空间,加速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区域经济发展逐步平衡。但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城乡空间的变化是基于技术创新引起产业转移的结构,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我国应该在技术创新之际,加大对城镇、乡村的教育、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引导不同产业的平衡发展,共同拉动经济增长,同时,还应该积极改善公共服务,促进这种产业转移的成本下降,促使城乡区域发展逐步均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