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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刚性制度保障作风改进常态化(3)

目前,规避和违反制度的事情屡屡发生,出现了一些部门使制度变“软”、变“味”、变“松”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某些制度的制定者常常又是制度的违反者、规避者、甚至是破坏者。现实中一把手不但可以轻而易举把制度推翻,而且可以绝对地不受制约,往往的一句话、一个指示、一个批条,就可以逾越、规避、破坏制度。毋庸讳言,我们的许多制度出台后,有的领导干部就是把自己当成了游离于制度之外、凌驾于制度之上的特殊人物,甚至“开小会研究大问题,开大会研究小问题,不开会研究关键问题”,集体领导被“打折”,发扬民主被“遥控”,制度在他那里就是一纸空文。“当权力公然藐视制度时,制度竟无以反制于权力,这是制度的悲哀”。如果制度不被执行和遵守,再好的制度也等于形同虚设。

要坚决破除领导干部的特权意识。作风建设要释放上行下效的正能量,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示范引导。领导干部一般都是制定规章制度的指导者、操作者和拍板者,所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自己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带头依法办事、依规做事、依制行事,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说到就要做到,承诺就要兑现,要言必信,行必果,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只有做到“打铁自身硬”,才会让其他党员干部跟上来、照着做。 

要加大对违规干部的惩处力度。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如果搞“四风”成本太低,有的人就会效仿违纪违规者搞不正之风。所以必须使违纪违法成为一种风险极高、成本极大的一种极危险行为。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法、依纪从严处理,视情节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加大追究力度和惩罚力度,严重的违纪行为,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公布于众,使其名利双失;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者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让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应该让“放开干部出口”、“引咎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调整不称职、不胜任干部”变成常态化的惩戒制度,这样才能够达到震慑的目的,警示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起到防微杜渐的功效。

以反“四风”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有开始也一定会有结束,但是,加强作风建设却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对于作风建设,群众最反对“认认真真走过场”,最期盼“真真切切转党风”,因此,作风建设唯有靠刚性的制度作长久保障,形成长效机制,才能用换取的清风正气,博得群众的拥护。

(作者分别为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副教授,中共朝阳市委党校副教授)

责编/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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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刚性   常态   作风   保障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