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通过严谨的制度设计、刚性的制度约束,解决“制度失灵”、“制度适用”、“制度空转”、“制度失软”的问题,以保证转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关键词】刚性制度 改进作风 常态化
【中图分类号】D264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集中抓一段时间,就会取得明显的成效,但集中整治过后,有时就会反弹回来而依然故我,不仅旧有的作风问题没有改进,新的作风问题还可能以新的面貌被变异出来。这种风气在反反复复中此消彼长,纠而复生,不仅没有解决好作风问题,还可能适得其反地助长歪风邪气。可见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要使作风建设的成效得以长期巩固,必须坚持“常抓”和“抓长”两手,只有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才能推动形成祛歪风、树良风的社会正能量,才能保障转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提高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以解决“制度失灵”的问题
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一种行为约束。习近平指出,制度既能管事也能管人,既能管现在也能管未来,我们最稳定、最有把握的就是制度。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
目前在改进作风常态化建设的过程中,各地各部门都在竞相出台各种各样的新制度,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制度创新的热情始终高涨。某些制度听起来还很“铿锵有力”,看起来还很“富有创意”,但制度落实的效果并不遂人意。仅以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实施来看,截止到2014年4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就超过了3.6万多起,被处理的有4.7万多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就达1.1万多人。但这还仅仅限于中纪委网站上公布的数字,如果各地真拿遵规守纪的法条来划线的话,恐怕这些数字只是冰山一角。值得深思,为什么如此多的制度在某些党政干部身上失灵呢?
改进作风常态化建设拿制度做支撑,无疑是对的,但我们讲的建章立制绝不仅仅是一大堆要求、规定和条例的简单堆砌,更不是搞“制度崇拜”,制度也并非是越多越好,关键是要使各制度之间相互配套、能够互补,制度链条之间要相互耦合、运转协调。
从当前一些地方建立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看,只是一大堆制度摆起了“龙门阵”,阵势挺大挺吓人,但一些重要的制度因为缺少核心环节或者缺乏其他制度的有力支撑,而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制度的系统性、配套性不强,要求笼统、责任不明。比如,早前就有一些制度没有进一步完善,制度跟进很不及时;一些不适用当下情况的制度没有废止,制度滞后十分明显;一些本该有制度规范的领域还存在大量的空白;新出台的制度与过去的制度时常出现“博弈”;一些实体性制度缺乏程序性制度的支持,对“是什么”、“应该怎样”规定的过多,对“怎样做”、“违反规定如何处置”规定的少。尽管有些单位的制度满墙挂,实质上被束之高阁,变成了应付上级组织检查的“制度秀”。凡此种种,导致各项制度被人为的虚化、弱化和边缘化。所以,必须提高制度之间的系统性,以确保改进作风收到实效。
要建立改进作风常态化的制度体系。改进作风是一个动态过程,制度目的越具体、目标越细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小。要坚持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统一。要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立足于当前党员干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加强全局性、前瞻性的研究,制定改进作风的总体规划,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确保建立的工作机制能在今后较长时间内发挥积极效能。要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要把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继续抓好落实,把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认真清理,该保留的保留,该废止的废止,该增加的增加,该完善的完善,对有空白的制度要加紧补充,对需要修订的制度要进一步梳理,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要坚持系统性与实用性的统一。既不能片面追求工作目标而急于求成,也不能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标新立异,更不能坐而论道、闭门造车、凭空杜撰,而只能在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规律、认真总结提炼、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整体推进。
要提高程序性制度的地位。在制度体系建设中,程序性制度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有相对独立的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讲,无程序则无实体,实体问题的解决只能在程序框架内才能推进。要改变以往制度建设重实体、轻程序,重内容、轻形式的问题,做到每项制度都要内容明确、要求具体、程序规范、操作简便,突出量化、具体化标准,制度的程序必须是真运行,不能是假运行,也不允许随意变通、变更程序去运行。要不断强化制度的操作性和强制执行性,把令、禁、惩三要素渗透到每一项制度中去,形成改进工作作风的硬性约束、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惩戒惩处等制度体系,使之封闭循环、环环相扣、持续发力,增强制度的刚性,减少制度的弹性,当制度一经生效,就要确保制度贯彻不走样,制度落实不变通,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把以往“割韭菜”式的解决问题方式转变成“连根拔”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解决制度缺位和制度失灵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