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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关键词看中国式民主发展(3)

【完善制度和程序】

讲话原文:

“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解读: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也要以此为基础来完善人大各项制度。近年来,各级人大凭借民主集中制,妥善解决了包括“衡阳贿选案”在内的各类事件。不过,人大工作仍要重视人民民主,尤其要加强人大代表代表性、人大组织机构设立与运行的合法性、县级以上人大与其常委会的协调性,加强乡镇人大建设。要进一步细化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行使的主体与条件,使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机制发挥实效,通过各种途径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并对成熟的旁听规则、专家咨询审议制度甚至地方性法规委托起草、评估经验加以总结,完善人大议事程序。

【健全多层次监督体系】

讲话原文:

“建立健全多层次监督体系,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保证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和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政治制度研究室主任韩旭解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如何有效地制约和监督权力呢?一方面,我国现有的各层次监督机制,包括党纪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在这方面,人大监督的重要意义要给予更多关注。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多层次监督体系并不意味着要建立更多的监督机构,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逐步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讲话原文:

“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北京联合大学人大制度研究所研究员王维国解读: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政治参与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其范围、内容和程度不断在扩大。“扩大”与“有序”是相互促进、紧密相连、缺一不可的。“扩大”是一种逐步扩大、稳步扩大,不能急于求成;而“有序”则有利于“扩大”。“有序”给出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扩大的限度,即政治参与增长的速度与规模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一致。依法进行的政治参与,既可以防止无序参与以保持政治、社会的稳定,更能为政治参与的扩大提供空间。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还需提升参与的层次,畅通现有的制度化参与途径,开辟新的参与途径和创新参与形式。

【八个能否】

讲话原文:

“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解读:

“八个能否”是对于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有效的判断标准,是我们党对于民主政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具化。这些标准一方面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国家政治制度建设中,经过不懈努力与实践检验所取得的重要成果,既能彰显我国政治制度优势,更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重要标准,推动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人民当家作主,发挥权力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这一科学论断有很强的普适性,对世界范围内国家政治制度理论发展可以起到极大推动作用,这与我国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相适应,有利于我国掌握应有的政治理论领域话语权。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讲话原文: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解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这一要求的提出,使得我们在原有四个现代化所关注的物质文明的基础上,增添了政治文明的维度。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实现其自身组织及运行的法治化,并通过人大职能的充分发挥,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防止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

讲话原文:

“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纪宏解读: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角度,对实践中存在的可能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造成巨大破坏的“邪念”“邪路”提出的警示。在我国民主政治的实践中,由于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发生错位,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来源视为个人倾于弄权争权的成果,渐渐地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这样一个最朴素、最简单的民主政治原理,把自己凌驾于人民之上,凌驾于组织之上。这种个人主义膨胀式的权力观,不仅会使得干群关系日趋紧张、以权谋私猖獗,还会损害执政党的执政根基,损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湖南衡阳贿选事件清晰地告诉我们,如果让金钱左右了选举,人民的权力就会被架空,人民当家作主就成为一句空话。让人民真正享有权力,让权力归属人民,才能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永不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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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