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商形式与协商效果的关系
人民政协有着光荣的传统,特别是经过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协商民主理论和制度体系。这个理论和制度体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中央和各级关于政协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中。
这些制度办法要执行好,还必须紧密结合各地的情况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协商形式,提升协商效果。比如在社区协商方面,我们区学习新加坡的经验,在各社区设立民意表达室将“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化安排到社区,定时地收集和反映民意,与居民协商议事,促进社区民生问题的解决;在提案协商方面,我们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领办提案制度,并从提案的筛选立案、交办、办理、反馈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全程协商制度,增强了提案办理的实效;在专题协商方面,围绕区党代会确立的战略目标,开展“新品质、新盐田”系列专题协商议政会,每年都选定一个中心主题,进行精心谋划和准备,通过常委会加强与党政班子的专题协商;加强各专委会与党政职能部门之间的对口协商,探索网上广泛协商。今年以来,区委将协商民主探索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课题,区政协确定今年为协商民主探索年,积极构建区、社区两级协商平台,在社区依托民意表达室构建社区协商共治平台,在街道党工委、社区综合党委配合下,充分发挥政协的平台优势和政协委员的界别优势,就社区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社会建设和民生问题,定时开展共治协商,扩大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有序参与,促进协商各方增进共识,化解基层矛盾,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区多元共治。
在区层面上,创新开展双月对口协商会,每两月开展一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在区政协各专委会与区党政职能部门之间,采取座谈协商、现场协商、走进协商等灵活方式,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及重大决策落实问题开展对口协商。为保证协商的有效进行,我们还完善委员联络联谊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委员联络联谊制度规定,进一步凸显政协的界别特色,建立委员三级联系制度,设立界别联络小组,开展主席接待日、委员活动日等活动,增进政协委员交流和联系,有效提升了各专委会、各界别以及委员的凝聚力、向心力。
四、协商过程与协商结果的关系
协商既是个过程,也有个结果。我们从事政协工作的同志,在协商过程中往往重视协商的结果,而比较轻视协商的过程。其实,在各方协商过程中,通过反复的沟通和博弈来完成彼此意见的碰撞、让步和平衡,使公共利益能够尽可能地照顾到各方的利益诉求,这既是一个广泛发扬民主、平衡各方利益的过程,更是一个增进互相理解、凝聚各方共识的过程。
事实上,有些问题经过协商不一定能够完全解决,往往会由于各种因素一时难以解决。遇到这种情况,就要看在协商的过程中,是否能够促进各方对相互立场的谅解和妥协,寻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推动各方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比如,提案办理过程中,从提案的递交开始,需要经过筛选、立案、交办、领办、督办、反馈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必须经过各方反复的协商,才能够较好的办结。有些提案,由于涉及情况复杂或事权不全在区内,解决起来难度大,需要较长时间的办理和推动,一时难以得到满意的答复。遇到这样的情况,有关承办部门在与提案人协商过程中,就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获取提案人的理解和谅解。又如开个专题议政会,常规的做法,布置一下,动员一下,让委员自身好好地调研和准备就行了。
但要真正提高协商议政的质量就必须经过长时间深入的准备。这几年来,我们每年召开的专题协商议政会都提前近半年时间准备,从确定主题到开展调研,从专题座谈会到网上网下拍砖,让委员、群众和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对话,帮助大家打开思路、掌握情况、深入思考、形成共识。经过前期的酝酿和协商,会上提出的协商意见质量普遍较高,得到区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在民主协商中,我们既重视过程,更重视结果。近几年,盐田区在民主协商和支持政协履职方面取得的成效非常明显。2013年,全区通过民意表达室共收集各类民意诉求、建议666件,办结率为94.29%,综合满意度达到94.76%;我区分布在各社区民意表达室的102名委员,共接访社区居民736次,收集民意诉求156件,绝大部分居民诉求得到很好的解决;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收到的119件提案,办复率达到100%,收到的149件提案复函中,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落实的75件,占50.3%。区政协两年来报送给区委的7篇调研报告以及区政协全会、专题协商议政会上政协委员所提的意见建议,区委主要领导都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吸收采纳。由于既有民主协商增进共识的良好过程,又有圆满的结果,有力巩固了政协作为协商重要渠道和平台的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