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担任云南省委书记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恩培,为何不听前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杨维骏的建言和批评?为何被指责贱卖价值千亿元的矿区给四川富商刘汉?部分原因即在于其在云南省有至高无上的决策权,而对其权力运用缺乏监督制衡。
三是创新权力运行机制。目前,各级政府机关的正职如省长、局长,除主持全面工作外还要分管一定具体事务;副职如副省长、副局长分管部分事务,但正职疏于对副职监督,也不太熟悉或过问副职分管的业务。
可以让正职不再直接管人、财、物等工作,各项权力分解交由副职分管,正职履行监督职能,副职行使决策权。副职就分管领域的事务进行决策,重要决策(如重大工程招标)报正职签署,在单位内部形成权力制衡、相互监督的格局,以减少腐败。一旦查出问题,追究正职的监督失责问题,追究副职的决策失误问题。今年7月被查处的时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和2012年被查处的时任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能随意将自己的所谓“专利发明”运用于自己所管辖的部门,显然是权力在二人所管辖的“王国”里没有任何制衡和监督所造成的。
5.规范招标采购制度
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超过40%涉及房地产、建设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为遏制工程腐败,应建立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工程项目全程公开招投标新秩序。可以考虑电视或网站直播招标过程,便于媒体、群众进行网络监督。同时建议,实行重大招标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备案制度,即招标结果必须向上级报告备案,接受审查。
6.加强党的巡视制度
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巡视制度做出规定。2013年以来中央巡视工作逐步制度化。从2013年中央的两轮巡视来看,效果显著,第一轮10个巡视点,9个点查出腐败问题,其中3个点存在工程腐败;第二轮10个巡视点中,8个查处腐败问题,其中6个点存在工程腐败,这对监督省部级官员和查处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起到了较大作用。可以考虑将巡视工作制度化,并拓展、延伸,即省级巡视市级,市级巡视县级,县级巡视乡镇。
7.强化反腐立法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先后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3000多项。其中,十六大以来中央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重大法规制度,例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可以讲,反腐立法工作有了重大进展,法制化反腐已成共识。
当前,为加强反腐败立法工作,推进反腐败法制化进程,我们认为应尽快制定以下法律法规:《反腐败法》或《反贪污贿赂法》、《廉政法规》、《重大决策程序条例》、《政务公开法》等。
作者:北京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 杨兴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