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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与社会体制改革(3)

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改革初期当我们建立市场经济的时候,有两个方面很重要,一个是宏观的自由竞争的价格体系,另一个是微观的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主体,这样才能有市场。

怎样建立起一个社会?社会有大社会、中社会、小社会,如果讲得太泛,也可能成为一个很空洞的大概念。有社会必须有社会行动的主体,这个行动主体是什么?多数社会学家认为,社会行动的主体不是个人,而是作为个人联合体的社会组织。但目前有一种倾向,就是把社会组织等同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即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当然这些所谓“民间组织”,也不都是民办的,而是包括了官办的、半官办的和民办的。这些民间组织全国统计也就才50万个,即便加上未登记的、草根的,力量也很有限。我们要建立一个有活力的社会,建设一支庞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形成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力量,我想还是要沿着当初发育市场的思路,一方面注重新的社会组织的发育,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已有的社会组织的职能和机制转变。

我想是不是可以对社会组织有一种宽泛的理解,即在组织分类上,除了政府的和市场的,剩下的都是社会的。从法人来讲,非营利组织法人都属于社会组织。这样一来,社会组织就成为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

一是要大力加强基层社区组织建设。目前农村社区组织(村委会)约有60万个,城镇社区组织(居委会)有8万多个,这些组织发育起来会形成基层治理的强大力量。

二是要加快事业单位的改革。我们叫事业单位,在国际上就是NPO,即非营利组织。我们把国办的、国家出资的非营利机构叫事业单位,民间出资的就变成民办非企业单位了,就成了民间组织,但实际上它们的本质都是非营利。这些主体是发展社会事业的主要力量,同时也是承担社会公益服务和社会事务职能非常重要的组织。

三是要积极实现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的职能转变。工、青、妇、科协、文联等人民团体,是我国的一种特殊组织设置,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些组织有庞大的自上而下的人员队伍,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执行能力。很多行业协会也是由过去的政府部门转变而来,至今有很高的行政级别。从目前的现实需要来看,这些部门的职能也需要转变,不能局限于“桥梁”和“纽带”,要更多地参与社会服务和解决社会问题,要成为社会力量的一支主力军。比如工会,2?5亿农民工恐怕应当成为工会的主要服务对象。

四是要积极稳步促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现在四大公益性组织正在研究直接放开,不再要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可以预见社会组织将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当然也要警惕打着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的旗号搞非法活动甚至颠覆活动,还要依法加强这方面的监管。但这跟民间企业当初的发展一样,初期的大发展肯定是鱼龙混杂的,但是不经过这么一个时期,政府没法提高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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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