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联邦德国的周边外交政策(1990~)
新的外交政策理念。冷战结束后,联邦德国建国时“自由、和平与统一”的目标完全实现,但是,世界格局翻天覆地的变化又给德国周边外交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即在新形势下如何维护德国利益。一方面,世界需要一个新的国际秩序;另一方面,统一的德国越来越被认知为一个建构世界新秩序的重要力量,外界对其期望越来越高,德国的角色已从全球安全的消费者转变成提供者。
面对这一挑战,德国的反应相对迟滞,因为两德统一后的10年,德国的政策更多侧重于国内经济和政治领域,直到2001年911事件爆发后,才提出新时期外交政策的任务是“国际秩序政策”。这一新的外交政策理念,其主要内涵是一方面在国际关系中建构新的行为准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发生危机或冲突的国家或地区采取相应措施;另一方面则是防患于未然,致力于改善存在爆发危机或冲突潜在危险的国家与地区的状况,维护和促进世界各地的和平、繁荣与民主。要建构国际新秩序,德国单独的力量显然不够,北约与欧洲的盟友支持仍是基石,因此,在新的外交政策理念中,以北大西洋关系和欧洲一体化为核心的周边外交政策依然是重中之重。
欧洲一体化的深入与扩大。对于英国,尤其是法国来说,把联邦德国继续嵌入北约和欧共体的框架内,是同意两德统一的核心前提条件。而德国为了打消这两国对统一的强大德国的顾虑,同意放弃德国马克,与法国一起推动欧洲一体化,包括引进欧洲的共同货币;作为交换,法国将在外交与安全政策领域与德国建立更紧密的政治联盟。在德法两国主导下,欧洲一体化进程突飞猛进。1991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签订,欧盟正式宣告成立,决定在20世纪末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并确定共同货币为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以及共同的司法与内政政策之外欧盟的三大支柱之一。1999年,欧元作为共同货币被引入,欧元区成立。在德国推动下,欧盟不断东扩,截止2013年,成员国数量已达28个。德国始终视欧洲的统一事业为最为重要的任务,欧债危机爆发以来,德国一方面设法打消其他欧盟成员国对德国影响力不断上升的担心和忧虑;另一方面,依靠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肩负起领导欧洲各国走出危机的重任。战后德国对欧洲一体化坚定地支持与投入,为自己赢得了欧洲伙伴的信任和尊重。
北约可信赖的伙伴。而北约的力量,则是德国新外交政策的军事依托,这就要求德国继续扮演忠诚盟友的角色,即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参与海外军事行动。然而,虽然德国《基本法》(宪法)允许德国加入以“维护和平”为目的的共同安全体系,例如联合国、北约以及欧盟等,但鉴于二战的惨痛经历,《基本法》也将和平主义确立为其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根本原则,联邦国防军的活动仅限于防卫与救援事务,尤其是发动进攻性战争,更是被严格禁止。因此,德国与北约的关系持续处于军事克制文化与履行盟国义务的巨大张力之中。
1992年至1993年,德国军人作为医护与后勤人员参与了联合国在柬埔寨与索马里进行的维和行动。面对国内巨大的争议声,1994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定,“防卫”不限于德国国境,也包括制止国际间的纷争与危机,德国国防军可在联合国与北约的框架内参与海外军事行动,只要每次行动获得联邦议会明确的授权。这一裁定为联邦国防军参与海外军事行动扫清了法律障碍,从此,德国开始在国际安全事务领域扮演越来越积极的角色。但德国外交安全政策这一系列的调整,始终面临国内和平主义主流民意的抵触,2001年德国再次为履行盟友义务跟随美国出兵阿富汗,已使得施罗德政府承受了巨大的国内政治压力。2003年,美英绕开联合国对伊拉克开战,施罗德政府迫于舆情,与法国等国站在一起,公开表示反对,这一举措为其争得国内民众支持的同时,也导致德美关系出现了深深裂痕。2005年默克尔政府上台之后,虽然积极修补大西洋伙伴关系,但是仍然受制于军事克制文化,这不但招致盟国的不满,更使得德国建构国际新秩序方面几乎无所作为。特别是2013年,在埃及、突尼斯以及巴以冲突等事件中,德国外长威斯特维勒唯一能做的就是到处呼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而被外界讽刺为国际政治评论家。面对这一窘境,德国的政治精英们不断反思,突破极端军事克制文化,成为北约有完全行动能力、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在国际事务中承担更大责任,从而影响国际新秩序的建构与实践,逐渐成为庙堂共识。正因如此,多位政要才会有施行积极外交政策的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