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马克思主义如何看待公正,是否有自己的独特的公正观?即使在马克思主义内部,也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没有,甚至认为不能有、不该有。理由是:第一,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看,他们反对从道德的角度、从公正不公正的角度批判资本主义,把这种道德式的谴责称之为“陈词滥调”,认为除了增加混乱外再没有别的用处;第二,马克思主义是科学,追求的是实证研究,发现规律,达到真理,道德判断、道德谴责等都是表达主观态度的,与科学无关,并为科学所排斥。在这种观点看来,即使是马克思讲的消灭阶级、消灭私有制,也不能作为真正的平等和公正的标准,而是生产力发展和历史运动的必然要求和规律。这显然是一种科学主义的观点,是沿着事实与价值对立的思路,只从科学这一个维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与科学主义的理解相反,一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有自己的公正观,其中又分两派。一派属于极端的反科学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根本上是一种人道主义,或以人道主义为基础的道德学说,它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学批判从科学角度说已经失效,但对其不公正、不人道的道德批判却依然有效,马克思主义的感召力主要是一种道德感召力。在这种观点看来,公正或正义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范畴,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个人则构成了评判一切现实制度公正与否、公正程度如何的根本标准。另一派认为马克思主义有公正观,但这与作为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两套东西,两个相互独立的话语系统或理论逻辑。在他们看来,科学与价值、真理观与价值观是相互隔离的,不能相容的,只能各在各的系统中说话,任何试图将二者融合、统一的做法只能导致混乱。这种观点可称之为二元论。
我们坚持的是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一方面是科学的历史观理论,另一方面也包含着价值理论、价值观和公正观,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其他公正观的重要标志。不能只从科学一个维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或是只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是人道主义的道德理论,也不应对之进行二元论式的隔离。马克思、恩格斯确实辛辣地嘲讽当时那些空想社会主义者立足于抽象的“人性”、“正义”等“道德真理”来批判资本主义的做法,认为这都是些“陈词滥调”,根本无助于对现实问题的科学分析,不仅如此,使用公平不公平这些名词还会“引起不可救药的混乱,就好像在现代化学中企图保留燃素论的术语会引起的混乱一样”[1]310,由于“空想社会主义的见解曾经长期支配着19世纪的社会主义观点,而且现在还部分地支配着这种观点。法国和英国的一切社会主义者不久前还信奉这种见解……社会主义是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只要把它发现出来,它就能用自己的力量征服世界”[2]732。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将主要精力放在批判他们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上,放在科学社会主义与他们的区别上,同时也很少使用这类概念和词句。知道了这个历史背景,我们就能够明白马克思恩格斯持这种讥讽和反对态度的真实原因。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反对空想社会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更不反对对资本主义不公正现象的无情揭露,他们自己对于资本主义造成的苦难和各种异化现象、资本主义国家在殖民地的罪行等都作过强烈的道德谴责。他们所反对的,第一,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批判的层次,因为立足于道德义愤的批判无论多么强烈也不能代替对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科学分析;第二,坚决地揭露和批判当时流行的这些道德批判所由出发的前提的虚妄性,即立足于抽象的“人性”、“正义”等“道德真理”的虚妄性。而这种揭露和批判正是基于他们创立的新哲学即历史唯物主义而做出的。从后一点当可明白,如果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正义观与历史唯物主义作二元论的隔离式处理,亦即否认科学与价值的统一这个原则,就很可能会重蹈马克思所批判的那种从抽象的人性、人权、自由、平等出发演绎出永恒的或终极的关于正义、公正的“道德真理”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