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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德东:有效的宗教供给是抵御邪教根本

近期,发生在山东招远麦当劳餐厅的惨案使人们对邪教的危害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当今世界,邪教不断制造恐怖事件和流血惨案,日益成为当下社会治理不可忽视的问题。邪教与宗教应该如何界定,二者是什么关系?宗教在我国社会中有什么作用?目前,宗教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呈现什么态势?怎么对邪教进行有效治理,引导宗教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就此,光明网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国际佛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宗教事务局专家库专家魏德东教授。以下是访谈实录。 

邪教不是宗教:合法宗教是极端教派的天敌

邪教不是宗教,但与宗教有关。

汉语“邪教”一词出现得很早,其含义比较复杂。至晚在宋代,“邪教”一词已经出现,如佛教徒指称白莲教为邪教;到了明朝,有和尚作《破邪集》,又大骂天主教是邪教。这些用法基本出于教派之争,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到了当代,严格地说,“邪教”是一个法律术语,出现于《刑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但在一般媒体中,对“邪教”一词的运用则宽泛得多,盖指一切较为极端化的新兴宗教。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看,简单地说,邪教应该指那些以神圣的名义从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包括自杀或他杀等严重戕害人类生命的教派或组织。

宗教是文化!这是对中国宗教最为简洁而深刻的定义。中国的宗教根本上是教育大众的精神文化,而并非排他性的信仰。在中国语境下,宗教并非仅仅是为宗教徒服务的。每一个信或不信某一宗教的人,都可以从中获取有益于自身的智慧。一个标准的中国人,或许一生都不曾皈依某一宗教,但却周身散发着饱浸宗教文化的灵性与光辉。信比不信好,多信比少信好,中国的宗教是多神的,中国人是乐于信仰所有神灵,但又没有自己的单一宗教身份认同的。这就是中国宗教的逻辑密码。

以人文、理性精神为指导的合法宗教,是极端教派的天敌;合法宗教的良性发展是遏制极端教派的最有效工具。合法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对于遏制地下的、秘密的教派的发展,具有显著效用。

宗教的功能:心理慰藉、道德自律、社会公益

宗教有许多功能,但我认为有三大方面最值得鼓励和发展,也最能适应中国当代社会的需求。这就是心理慰藉、道德自律和社会公益。

当代宗教在调试信徒心理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功能。很多人在信教之后对很多生活难题看开了,性情平和了,看问题不那么极端了。在很多时候,人们都会有吃亏的感觉,但一时又难以解决,这时候,宗教的心理慰藉功能就可以扮演正能量,帮助化解心理矛盾,减少社会冲突。

对于宗教而言,更重要的,是将信仰转化成道德自律的力量,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为社会的文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当今社会,衡量宗教或教会价值的重要指标,就是能否引导信众将信仰转化为道德自律,能否将宗教戒律、宗教道德落实到实际生活,勇于为道德追求而做出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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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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