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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不应成为 “纸上福利”

高温天气下,今年户外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拿到了吗?

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7月5日开始实施,对高温津贴、降温措施等内容,从法律上进行了明确界定与规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最大关怀和尊重。对高温作业人员,广东省规定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用人单位应及时发放高温津贴,不执行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最高1万元罚款。

然而,从执行情况来看,显然不尽如人意。许多企业单位并没有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有些员工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还有什么防暑降温费。面对目前的高温天气,提高《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执行力,维护劳动者高温权益,显得尤为迫切。如何保障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劳动者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本期读者参议对此热议,敬请关注。——编者

关心劳动者仅有政策还不够

■ 小米粒

进入6月,烈日当空,汗水挥洒,“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虽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本身已说明社会在进步,国家对劳动者的关心也在逐渐加强,然而,关心劳动者,仅有政策就够吗?为何这“看上去很美”的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屡遭“难产”,成为“空头支票”?

笔者有许多乡亲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由于文化程度有限,他们只能去建筑工地搬砖头、运水泥,工资一天一结。他们中大多数从未听说过“高温津贴”,有的虽然听说过,却从不敢奢望,更不敢找工头提,生怕因为“滋事”被辞退。“老百姓能忍,有口水喝就行。”这是他们常说的一句话,偶尔,工头免费提供的冰棍,也能让他们高兴半天,心怀感激。这些背井离乡的人最大的盼望,就是能顺利拿到工资给孩子交学费。

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给企业违法带来可乘之机。在招工的时候,工头往往不会主动提出“高温津贴”这一福利,即使被问起,工头也有各种理由推脱,最常见的就是“企业没有发”,到底是企业没有发,还是工头私吞,工人不会去追究,也没有相应的机制去调查。

乡亲们的经历只是众多劳动者的缩影。作为弱势群体,劳动者对企业的霸道只能敢怒不敢言,发发牢骚而已,有多少人会真正拨打举报电话?就算举报了,又有多少能得到及时回应?对于拥有几百上千名建筑工人的企业来说,被罚的成本远低于高温津贴的成本。

各个城市要对外来务工人员做好法律知识普及,加强人文关怀,能够深入基层,真正走到工地上,大街上,工厂里,宣传相关的法律常识,让劳动者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同时,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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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高温津贴   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