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代国家作为一种秩序模式,是西方近代历史的产物。信仰分裂和宗教内战使中世纪的统一秩序解体,与超越性真理分离的政治力量定型为现代国家。由此,国家只维护一套形式上和平的秩序,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不再看管人的内心。中国在探索现代国家的建构之路时,除创设和借鉴制度之外,更需要寻找、培植相应的认同机制和力量。
【关键词】统一秩序 政教分离 现代国家
【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识码】A
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帝制,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从此,中国融入到世界历史的时代精神和问题逻辑当中,开始了现代国家建构的历程。现代国家是西方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特定情境中探索出的一种特定方案。中国在寻找自己的国家模式时,除借鉴西方既有成果外,也应该严肃对待自身的特殊性。
西方近代历史下的国家模式
一个国家无论采取哪种秩序模式,始终依赖两个条件:一个是和平;另一个是认同。不同秩序模式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条件的特定协作方式。现代国家兴起之前的西方中世纪的秩序是一套统一的秩序。在这套秩序中,此世与彼岸结为一体。代表彼岸的耶稣基督和代表此世的灵俗首脑被安置在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当中。连接此世与彼岸的媒介是信仰和启示。在此模式中,秩序所需的两个基本条件,即和平与认同,是以一种相互渗透的方式实现的。和平的秩序同时也是良性的、符合上帝理性的秩序。
从观念层面看,有两次重大事件对中世纪的统一秩序造成冲击:一件是发生于11世纪的授职权斗争;另一件是路德和加尔文发起的宗教改革。而最终造成秩序崩溃的,则是席卷整个欧洲的宗教内战,也就是史称三十年战争。发生于11世纪的授职权斗争①在皇帝亨利四世和教皇格列高利七世之间展开。这场斗争以教皇胜利告终。皇帝被剥夺了任命神职人员的权力。这就意味着,皇帝的神圣性被剥夺,从此须居于教皇之下。但皇帝所治理的世俗秩序却因此获得独立的意义,政教分离的原则在观念上由此种下萌芽。②路德的宗教改革③导致信仰的分裂。信仰分裂不可能只限于观念之争,分歧的各方为伸张自己所秉持的信仰的正确性,最终势必会诉诸外在力量的支撑,以排除异己,捍卫真理。信仰分裂后的各派,结合相应的政治力量,为了各自所坚信的上帝意志,又把欧洲拖入更加惨烈的宗教内战,也就是从1618年持续到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④三十年战争最终以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告结。最终,中世纪的统一秩序因此崩溃。欧洲长达数百年的政教斗争留下的教训是,在重构共同体秩序的时候,必须从根本上反思和重构政治与宗教的关系。
中世纪的统一秩序崩溃后,新的秩序建构必须面对两个既定事实:第一,上帝无法继续充当承载共同体秩序的正当性基础。那诉诸超越真理的从上到下的秩序模式不再成立。第二,文艺复兴和启蒙在观念上把个人从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成为独立的个体,从而使个人成为思考秩序问题的起点。由此,新的秩序建构只能采取从下到上的模式。从秩序所需的两个基本条件(即和平与认同)来看,宗教内战之后的秩序重建在两个方面都需要从头开始:从和平面看,宗教内战已经导致政治共同体接近失序状态,恢复秩序这个存在意义上的底线要求成为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就认同方面看,新的秩序需要重新寻找意义支撑。代表绝对真理的上帝不再能够担当此任。
在重新建构共同体秩序时,西方文化力图通过一种分离模式来处理和平与认同的协作问题。所谓分离,是指和平与认同分别通过不同的机制来促成。国家只负责维护形式意义上的秩序。认同问题则交给社会来解决。之所以采取这种模式,是由宗教内战所造成的具体情境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