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实际上就是政治现代化。
现在有人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视同“第五个现代化”,这是对的。以前讲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的现代化,这“四个现代化”其实都是器物层面的现代化,而不是制度层面的现代化。事实上,如果没有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器物层面的现代化也很难向前推进。现在我们需要进行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就是制度的现代化,也可以说是政治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就是国家制度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首先就是国家制度体系,制度就是政治上层建筑。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就是政治现代化,而且这个现代化才是最重要的。政治现代化,对中华民族复兴至关重要。
第五,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在全球化背景下,作为国家统治的政府行为总的是越来越少,而治理的行为则越来越多。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话来说,国家将会逐渐消亡,按照当代政治学理论来讲,就是统治越来越少,治理越来越多。一个国家如果要长治久安,必须建立一套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必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基础,也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必不可少的要素。
◆统治与治理的主要区别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从国家统治到国家治理,是重要的理念创新和转变。统治和治理有什么区别呢?
一是权威主体不同。统治的权威是单一的,就是国家公共权力,在我们中国包括党和政府,因为我们党也是核心权力部门。而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公共权力,也可以是社会组织、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组织、公民,换言之,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原来我们讲社会管理,现在讲社会治理,按照字面的理解,社会管理就是政府对社会进行管控。但这么多社会事务,政府一家肯定管不过来。厦门有一些社会治理做得很好,例如“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就是把居民、社会组织都动员起来,官民共同来治理社会。只有广泛的公民参与,才能营造官民共治的格局。
二是权威性质不同。政府的行为带有强制性,公民必须服从,不服从可以依法处理,国家就是合法垄断暴力的工具。治理的行为可以是强制的,但经常不是强制的,是自愿的,或者说大量是自愿的。许多社会问题光靠强制解决不了。如果换一种手段,大家协商,两厢情愿,问题就可能解决了。
三是权威来源不同。政府权威的来源就是法律,法律没有授权,政府是不可以作为的。治理的来源可以是法律,但大量是社会契约,不一定是国家法律。比如村规民约、自治章程,这些不是国家法律,但它们有约束力。按照社会契约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这就叫作治理。
四是权力运行向度不同。统治和治理的运行方向不同。统治作为一种权力,运行的方向是自上而下的,简单来说就是我命令你服从。治理的方向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要协商,大家商量着办,双方是平等的。比如我们现在倡导协商民主,但对协商民主就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就是居高临下地听听意见,这不是协商民主,至多是咨询民主。协商民主是平等的,当我们在协商的时候,主体之间是平等的,都是为了推进国家民主法治,都是为了某一个地方的公共利益。前者属于统治行为,后者就是治理行为。
五是作用范围不同。治理的范围要远远大于统治的范围。统治的范围就是政府权力能够到达的地方,这就是它的范围。而治理的范围远远超越统治的范围。比如在国际领域,要是政府的权力超过了国界,我们就说你是霸权。但是现在很多事务又需要各个国家来协作,特别是气候变化,哪一个国家都很难改变这种现状,只能靠全球各个国家共同努力。所以我们可以有全球治理,全球治理又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概念。
对内也是这样,有一些社会事务,政府不能干预,权力不能无所不及。尤其是经济事务,市场经济后企业是主体,只要企业不犯法,政府不能干预,要是干预了,企业就可以按照相关国家法律进行诉讼。但是企业内部需要治理,所以我们提倡公司治理,但不会说公司统治。总之,治理的范围远远大于统治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