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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会公共性建设镜鉴(3)

日本社会公共性建设的特征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强势政府以发展经济为首要目标,对于市民来说物质财富的积累和生活的富裕是最重要的,追求独立精神和民主生活并不是最大诉求。在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强势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民多元利益的表达,“行政的公共性”仍具主导地位。但随着产业化与城市化程度的提高,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无法满足市民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在此情况下作为中间组织的各种市民团体的出现弥补了“政府失灵”危机,在政府不愿涉足或没有能力涉足的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民组织的不断壮大,其对公共政策影响也日益扩大,“市民的公共性”逐渐得以确立。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一直是第一要务,人们的要求主要集中在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上。与此同时,城市单位体制的变化带来原有体制人员规模的大幅度缩小,以往城市人生活在单位体制内,而今留在公有制单位的人已成为少数,而多数人已脱离单位,其身份正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依靠政府管理社会的传统模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如何在新形势下引导居民参与社会治理,日本的经验可以提供一定的借鉴。

注重公共性建设的制度保障。在日本,公共性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五六十年代的反战、民权运动到70年代的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运动,再到90年代中期以阪神大地震的灾后重建为契机爆发的居民参与能量的爆发,历经30余年的发展,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律制度,推动整体社会有序、良性发展,以市民为主体的“新的公共性”开始植根于日本社会,行政与市民的联动机制的建立为市民参政、议政提供了通畅的渠道,市民参与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逐渐走向成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组织虽然在数量和设计领域上有了一定发展,但是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水平还远远不够。在中国建设公民社会是一个长期过程,其间需要建立各种制度保障、支持居民参与社会治理。

注重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政府在日本市民社会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创建、监督和指导功能。日本的町内会等社区自治组织较为发达,在分担政府职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町内会的活动体现了地方行政与公民组织活动的良性互动,市民参与度高,有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另外,日本非营利组织的市民活动也非常发达,日本政府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的支持和支援是全方位的,政府在市民团体的职能方面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同时通过财政拨款支持市民活动。可以说日本市民社会的成长有赖于政府的强力支撑。中国的社会组织起步较晚,其组织形式尚不健全,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和引导。

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公共活动场所是开展公民活动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推动社区公共性建设,在日本主要由地方财政支持兴建公共活动场所。公共活动场所的功能是多元化的,公共活动场所为邻里交往提供契机,同时也是开展各种社区公民活动的重要平台。目前,中国城市社区中还缺少类似日本社区中的区民馆、集会所、文化中心那样的公共活动场所。

注重公共文化建设。除了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进行投资外,日本政府还非常注重公共文化建设。学校教育中注重公民道德教育和对公民政治意识的培养,每一个日本公民从小学就开始接受如何参政议政的教育,学校组织学生定期参观国会,了解日本政治运行体制,学习如何行使公民权利。同时,社区还会组织各种学习活动,致力于构建终身学习型社会,提高市民的修养。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政治、经济、文化已有长足的发展,在一些大城市的重点中学已开始重视对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在教学中增加了参政、议政的内容,学校还会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义工、助学活动。以学校的公民教育为起点,以提高公民素质为目标,在社会开展终身学习活动是构建公共文化的重要环节。

从共有意识的培育入手培育公共意识。日本的公共性的形成有着集团主义的文化基础,个体化的居民首先从发生在身边的事务,如产业公害和城市生活环境问题等受害者范围特定问题的关注介入社会事务,逐渐发展到震灾救助等对象人群不特定的公共事务。借鉴日本的经验,中国应首先培育居民的共有思想,例如培育居民对居住小区的共有事务、社区环境、家校互动等共有问题的治理开始,培养社会治理的参与意识,从中逐渐培育出参与收益人群不特定的公共领域的事务治理活动。

【注释】

①[日]藤田弘夫:《东亚公共性的变容》,东京:庆应义塾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6页。

②[日]长谷川公一:“NPO与新的公共性”,载于[日]佐佐木毅、金泰昌主编:《中间团体开创的公共性》,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12页。

③[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0~11页,第58~59页。

④日本内阁府:《平成16年国民生活白书》,2004年,第154页。

⑤[日]八木哲郎:《志愿者改变世界》,日本法藏馆出版社,1996年,第185~190页。

⑥Mary Alice Haddad, Transformation of Japan's Civil Society Landscape.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 2007(7), pp413~418.

⑦https://www.npo-homepage.go.jp/about/npodata/kihon_1.html,2014年4月14日检索。

⑧[日]近江哲男:“城市的地区集团”,《社会科学讨论》,1958,第3卷第1期,第168页。

⑨[日]三户公:《家的逻辑》(第一卷)《日本经营理论绪论》,东京:文真堂,1991年,第36~61页。

⑩[日]滨口惠俊,公文俊平编:《日本的集团主义》,有斐阁,1982年,第14~18页。

王名,李勇等编著:《日本非营利组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56~157页。

责编/边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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