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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会公共性建设镜鉴(2)

社区市民活动的组织形式

日本社区的公民活动有多种组织形式,根据活动内容、参与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种:一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其中历史最为悠久的组织是町内会;二是行政职能对接组织,活动与行政活动有密切关系,主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辅助性活动;三是自主型市民组织,活动涉及政治、经济、产业、教育、文化等市民生活的各领域,以市民为运营主体,非营利组织属于这一范畴;四是特定参加者团体组织,组织成员具有某一方面的共同点,例如PTA(家长后援会)是以学生家长为成员的市民组织,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围绕“为了孩子、发展教育”这一核心宗旨,协调学生家长与教育工作者的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活动足迹遍布日本全国各地。

二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国民收入增加,生活富裕,中产阶级人数急剧扩大,国民的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逐渐趋同,形成了“一亿皆中流”的阶层归属意识。中产阶级一直被视为现代民主、富裕、发达社会的支撑群体,是公共性建设的推动力量,也是社区公民活动的主要参加者。

日本的家庭主妇是社区开展公民活动的重要力量。由于日本社会长期存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很多女性在结婚、生育后退出劳动力市场成为专职主妇。由于战后高等教育的发展,日本的家庭主妇一般都受过良好教育,她们对儿童教育、环境、老人护理、食品安全等自己身边的问题非常关心,而且有较高的参与热情,不少妇女以参与社区工作为契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找到了自我发展空间,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此外,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参加社区公共活动的热情也非常高。老年人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社区活动为老年人发挥余热提供了平台,通过参加社区活动他们可以和社会保持密切联系,保持健康的精神生活。

在日本,町是构成社区的最小单位,类似于中国的街道,以町为单位建立的町内会是日本社区中重要的基层居民自治组织。以居住地为单位形成的“町内”发挥了道桥管理,丧葬服务、治安维护和生活互助的功能。町内会作为社区居民的组织与行政管理部门协作开展活动,成为连接居民与政府的桥梁。居住在町内的居民绝大多数以家庭为单位加入町内会,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会长,负责日常组织与管理。

町内会集多元功能于一身,其主要功能可分为以下五大类:一是促进社区居民的睦邻友好关系的功能,社区的公共活动大多数是以町内会为单位举办。町内会不仅负责筹办各种庆典活动,而且定期组织一些有吸引力的文体活动,如敬老会、茶道会、棒球赛等,为居民提供交流渠道,促进邻里交往和相互了解,满足居民的精神生活需求;二是应急功能,在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预防与应对方面,町内会承担着对居民进行防灾技能培训的功能,组织居民共同抵御灾害,发放救灾物资,培养社区居民同舟共济、互帮互助的意识,提高社区凝聚力。2011年“3·11大地震”发生后,世界媒体都惊讶于日本灾区的平稳有序,这与町内会及时有效的应对不无关系;三是行政辅助功能,町内会通过编辑社区报纸向居民传达地方政府的行政方针,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委托任务,为居民提供保健服务,美化社区环境,维护社区设施,防止犯罪事件发生;四是压力团体功能,町内会负责征集町内居民对地方行政部门的意见并传达给行政部门,与地方行政部门之间设有定期的协议会、研讨会,参与行政审议会,及时把居民对政府的希望要求、批评建议收集起来转达给政府,向政府提案并监督落实。同时,町内会把政府的政策意图和问题处理情况转达给居民,促进居民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五是协调町内各种团体的职能,协调社区中的老人会、妇女会、家长会、青年团、各种文体组织和志愿者团体之间的关系。从以上描述中可以看出,町内会兼具社区居民自治与行政辅助的双重特性,在社区与政府部门的互动中,町内会扮演着上传下达的角色。町内会既不同于地方政府这类“公”组织,也不同于以民间企业为代表的“私”组织,是一种介于国家与个体之间的中间团体,市民以地缘为纽带,通过町内会这一媒介,对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表达意见和愿望,与其他有共同诉求的市民一道参与社区公共建设,社区居民的公共性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被强化。

日本社会学家近江哲男认为町内会这种日本传统的地方自治组织是日本型集团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⑧三户公在《家的逻辑》一书中对日本人公与私的观念作了有趣考察。在日语中,“我”的汉字表达是“私(わたくし)”。根据《大言海》中的解释,“わたくし”的词源“わ”是“吾”,而“わたくし”是从“我尽し”转换而来的,意思就是要竭私尽公。日语中的“公(おおやけ)”的词源是“大家”,大家是超越个人的集合体。日本人的“公”可分为三个层次,最基层的单位是家族,中间层是公司、学校或自治体等,最上层的国家是一个完整的单位。每一个日本人都同时属于这三个不同层次的组织。他首先是某一个家庭的成员,日本的家庭是一个由家长统帅的共同体和集合体;其次,他属于某一个企业或学校;最后,他又是最高层次的国家的国民的一员。这三个层次的家之间又构成了相互的公私关系,国家是最大的公,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企业相对于家族是公,而相对于国家则是私。三户公认为,对“我”的正确解释是,作为个人,他首先属于家、公司直至国家,私家首先要竭尽力量报效于公家。从日语中“我”的字源就可以看出公的观念在日本文化中是多么根深蒂固。⑨在圣德太子的17条宪法中,特别倡导“背私向公”。这一观念影响到日本人的决策方式,决策虽然是个人作出的,但其主体实质上不是个人,而是个人归属的集体,集体意识优先于个人。

在一般意义上,集团主义是一个与个人主义相对立的概念,即在处理某一个问题时,其行动原理是优先集体还是优先个人。然而,日本学者滨口惠俊指出日本的集团主义中个人与集体并非一组二元对立的概念,二者并不矛盾,个人与集体之间的互利共生、成员之间的协调发展是日本集团主义的核心概念。集团主义反映在日本人行动中的表现是更多地考虑组织的期待,为了维持组织的正常运转往往放弃自己的意见,主动投入到组织的怀抱之中。对于日本人为什么如此重视与所属集团的调和,滨口惠俊认为日本人的意识结构中集体的自律性比个人自律性更为强烈,只有自己所属的集团在更大范围的社会体系中得以发展, 个人利益才能够得到满足⑩,两者的利益是不可分割的,集体与个人同等重要。集体对个人有巨大的吸引力,企业的发展使其成员得到了自豪感,成员的归属感和自尊心来自企业,它使其成员感到自己的利益与企业的未来息息相关。

在日本集团主义文化下,个人往往寻求集体的支持来保证其个人利益的实现,他们积极参与社区公共性建设,希望寻求集体的力量来保证个人在社区生活中的利益。可以说日本的集团主义文化是推动日本社会公共性建设的文化根源。

社区公共领域的条件建设

社区公共领域的硬件建设。当代关于公共领域的思想主要得益于哈贝马斯。他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范畴。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其它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由、理性、批判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公民开展社区活动需要公共领域,例如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对公共政策进行批判,在市民社会形成初期餐馆、咖啡厅等经常作为活动场所使用。但是随着市民活动深入发展,不断走向成熟,越来越多的市民走出家庭希望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公共政策,对公共活动的空间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在日本的社区里一般建有区民馆、集会所,这类场所满足了市民对公共活动空间的需求,其主要功能是给社区居民提供交流、学习、娱乐、休闲的场所和设施。设施内一般设有会议室、学习室、茶室等,社区居民可以在这里开会研究社区公共事务,还可以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如茶道、花道、剑道等日本传统艺术。比区民馆、集会所规模大一些的是文化中心,一般每个区都会有几个区民文化中心,设有会议室、教室、大舞台,社区居民除了在文化中心集会、学习外,社区居民组织的文艺团体可以在文化中心排练和演出。

区民馆、文化中心等社区居民公共活动场所的建造费用由政府专项经费支持资助,日常运营费用则来源于社区居民的筹资和使用费。设施的工作人员除极少的专职人员外,大部分由社区居民自愿服务。区民馆、文化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为居民商讨社区公共事务、参与社区决策提供了空间保障。

社区公民文化建设。公民文化的核心特质是公民具有较强的主体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高度参与公共活动,遵守各项法律和制度。日本的社区居民一般对社区公共事务比较关心,参与社区公共活动也比较积极,对维护公共秩序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这种积极公民文化的形成得益于日本长期以来的教育成果。

一是兼容并蓄的公民教育。日本是一个善于学习、借鉴和吸收各国文化的民族。早在明治维新以前,日本积极学习中国的儒家思想,并将其转化为维护政治统治需要的伦理规范。日本在儒家文化“仁、义、礼、智、信”的基础上增加了“忠”这一思想,对公民进行忠诚于国家、集体的教育,对集体的认同正是对整个社会、国家认同的基础和前提,日本人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也体现了其对集体的高度认同。明治维新后日本深受西方近代民主思想的影响,公民意识逐渐觉醒,公民教育既提倡西方文化中的个性和民主的思想,又提倡儒家集体主义的价值理念,强调个体在集体中的价值。

二是注重道德教育。日本将公民教育的重要目标定位为公民道德人格的完善和发展,道德教育是全方位的,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塑造等多方面。通过全方位的道德教育培养公民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为社会服务、实现社会价值。

三是提高个人修养,构建终身学习型社会。为了提高市民参与活动的专业性,地方政府联合大学面向普通市民开设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学习课程,旨在构建终身学习型社会,从而提高市民的个人修养。另外,市民组织非常重视对会员和市民的培训。一些环境市民组织将环境教育作为主要工作内容,注重环境意识的普及和宣传,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经验交流会和实践活动。有些社区注重对居民宣传本地区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以中小学校为基地,充分利用当地的历史、文化馆等开展活动,潜移默化培养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感。上述市民组织的社区学习活动属于公共软文化建设的范畴,市民通过学习提升了公民素质,是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政府只有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强软文化建设,才能培育健全的公民文化。

四是从集团主义文化中培育公共意识。日本文化中有着强烈的集团主义要素,当他们身边的生活受到来自政策造成的威胁时,就会发生居民运动,或者在政治选举中表现出他们的意愿。1993年发生的导致战后政治体制崩溃的众议院选举就是始于反对消费税的运动,是选民对政党政治不满的体现。此外,1982年的反核运动、1987年的反销售额税运动、1998年由于经济政策失败迫使桥本内阁下台的参议院选举,都是居民参与政治的表现。当周围发生公害问题、消费税税收加重问题和经济衰退问题时,人们就会以居民、消费者和选举人的身份来反映自己的意志。从身边的日常活动中影响和改变公共政治已经成为日本居民参与政治的主要手段。

通过上述日本社会的公民教育、道德教育和全方位的终身学习型教育,日本民众的参与精神、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治理能力得到了升华,日本社区的公共性在这种公民文化的影响下也获得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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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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