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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稼祥:向历史学习超大规模国家的治道(2)

——答长江日报理论周刊《求知》问

从历史治乱中寻求中国治道

求知:在中国的“顶层设计”问题上,大量学者是从“民主”等既定价值出发,通过道德论证开路,以理想主义者自我标榜。你走了一条历史经验论证的路径,原因何在?

吴稼祥:其实,我这本书对“多中心治理”的所谓“顶层设计”,不只是历史经验论证一条路径,有三条路径,第一条是“数理论证”,提出了“权力-自由曲线”,论证了非多中心结构,不能缓解超大规模国家的“霸权铁律”;第二条是“易理论证”,论证了“多中心矩阵模式”优于“单中心模型”,在矩阵模型里,规模扩大不会导致中央集权;第三条是“事理论证”,也就是“历史经验论证”,结论是,只有制度化分权,才有良性政治竞争,或者说“良治”。所有这些论证,暗含着对民主(良治)的论证,你们能这样提出问题,表明你们思维的深度不同寻常。从“天赋人权”的虚构前提出发,论证自由民主,在西方是可以的,因为他们基本上是“事后论证”,比如英国,有了君主立宪框架,才有洛克的契约论思想,也才有法国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这样的论证容易完美,但不太实用。中国没有这样的前提,是“事先论证”,必须借鉴历史经验,这是一种发生学论证,或功能主义论证。我能这样做,得益于我首先是个经济学家,看重变量关系。

求知:你在《公天下》一书中说,中国古代最有活力的时期,是西周及春秋、汉初文景之世、唐贞观开元之际以及清康乾时期,而宋以来中国已进入螺旋式沉论阶段了。具体怎么理解?

吴稼祥:加上民初十年,就是中国史家取得最低共识的五大“黄金时代”。黄金时代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是有个好皇帝,或明君,第二,社会稳定,且充满活力,生活富足,思想活跃,文化繁荣。所有这些,只有在制度化分权,或多中心治理,且没有导致分裂动乱时,才有可能。中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之所以不仅少,而且短暂,就是因为稳定的制度化分权这个条件,在非民主制下很难获得。宋元明三朝,基本上没有制度化分权,中央集权愈益严重,所以在五大“稳定悖论”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现在有人讴歌宋朝小朝廷,说宋朝文化如何如何,这是小脚爱好者。女人的小脚无论怎样完美,也不是自然美。宋朝最大的时候,也不是中国传统“天下”版图上最大的国家,南宋更是偏安一隅,政治之腐败、懦弱与无能,令人发指。文化之所以还可以,得益于当时的列国纷争,文人有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的“自由”。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道家思想家和践行者之一丘处机,对于南宋来说,就是个爱国“华侨”。

求知:你从历史的经验中总结的中国治道叫做“多中心治理与双主体法权”,请你解释一下。

吴稼祥:多中心治理好理解,中国自己的版本,最古老,最原汁原味的,就是西周和春秋时期的周天王和各诸侯国;当代版本,最历史悠久的是瑞士,1291年开始实行联邦制,最“众所周知”的版本是美国,1787年实行联邦制;最贴近我们的,就是大陆-香港-澳门“一国两制”。多中心治理,并非列国并存,而是在一个主权国家中央管辖下,地方自治。孙中山与毛泽东早期都主张这种国家体制,二十年代初中国兴起的“联省自治”运动,也是想在中国实行多中心治理。历史经验表明,就单个政权而言,多中心治理是生存能力最强的国家体制。两周生存了800年,两汉也只有400多年,唐不到300年,两宋320年,其他更短命。瑞士像中国春秋时期的莒国,夹缝里求生存,保持中立,居然免于两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主要原因,就是瑞士主权不在任何君主手里,无权出卖国家、百姓以求自我生存。不仅如此,瑞士也幸免于多次欧洲金融危机,从没有听说瑞士有欧债危机,只听说它的竞争力一直在世界排行榜前10位。这主要是因为多中心治理带来的巨大活力。当然,新教伦理,也有作用。不过,多中心治理有古典形式于现代形式之分。古典形式,是君主联邦,权力自上而下“分封”;现代形式是民主联邦,权力自下而上授权。双主体,是指公民个人和地方实体,地方实体在法律上是法人。中央联邦政府及其首脑的权力,不仅来源于全体公民授权,也来源于地方法人授权,就是双主体法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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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吴稼祥   国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