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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治理的未来图景、现实困境与实践转向(2)

二、地方网络化治理的运作基础

1.治理主体间的相互信任

信任是社会生活的润滑剂,一个依赖普遍性互惠的社会比一个没有任何信任的社会更有效率。在地方网络化治理结构中,建立在信任、忠诚和互惠基础上的相互依存关系的发展使得协作行动能够开展和维持,网络结构维持着成员长期的忠诚。社会的生产、组织等一系列活动也离不开信任。信任作为一种生产性社会资本,能够降低社会整体交易成本,提高社会效率,促进各种合作的达成。地方网络化治理结构由于涉及到众多的公私主体,他们的行为动机和利益不尽相同,这样,在合作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矛盾和摩擦,这时候大家就会相互猜忌对方的行为动机是不是为了整体利益,“免费搭便车”和“小团体主义”也会逐渐蔓延。这时候,如何重塑各主体间的信任和合作的信心的作用便凸显出来。信任能够消除谣言、小道消息,重新唤起人们对地方网络治理共同体的信任和合作的信心,增强地方合作网络的牢固性和持久性。

2.治理主体的合作共赢

网络化治理是一种新型的合作治理模式,它是不同权力形式(国家、公民和市场)以及不同调节方式(法律、习俗和社会规范)之间多层相互作用、齐心协力追求共同目标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进行谈判、权衡取舍的过程。当今社会是一个协作和共赢的社会,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力量是有限的。人们无法掌握开展社会活动,特别是一些大型的社会工程的所有资源、知识、经验和方法。另外人们认识也是有限的,无法预测到事物未来的走势,这样就使得很多事情具有不确定性。为了克服这种资源的短缺和不确定性,最好的方式就是合作,群策群力,借助他人的一些优势弥补自己的不足,走向多方共赢。当我们对他人合作的依赖增长时,我们相信他们的可靠性和重要性也增长了輥輯訛。由于这种利益的纽带和合作的动力的存在,使得网络结点更加牢固,网线更加富有韧性,整张大网更加密集和富有张力。

3.治理主体间的相互妥协

妥协作为一种内在精神气质,不是一再盲目的迁就,而是一种有原则的退让和包容。社会治理者们应该认识到,“当行政人员与雇员、顾客和公众进行有意义的对话时,行政世界会变得更加清晰”。地方多中心主体合作网络的的建立和维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治理主体之间能否相互妥协和协商对话。这种妥协建立在信任和互惠的基础上,并被参与过程的情境和合作的效果所激励和强化。在治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如果各治理主体之间能富有利他主义精神和同情心,时刻站在其他人和其他组织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而不仅仅站在个人和本组织的立场上思考问题,那么,遇到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时,各方都能够舍弃一部分无关紧要的利益,从而促成合作的达成,实现集体的共同利益同时也实现了个人和组织的自身利益。妥协是一种策略,有时是一种最优的策略。在相互妥协的过程中,形塑着个人和组织的心智和共同体精神,从而为地方治理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不竭的力量源泉。

4.治理过程的持续性

治理作为一个持续的过程,包含了建立愿景、组织规划、战略合作、评估效果、反馈信息等一系列的环节,形成了一个闭合循环的回路,从而推动着地方公共事务和地方治理的有序开展。治理的每一次成功并不意味着治理的结束,而是为下一次治理做好准备工作,是更大范围内治理的一个小部分。我们每个人和每个组织可能是处于整个治理网络中的一个小网眼和结点,负责整个治理过程的某一或者某几个小的环节,正是由于千千万万个这样的组织和个人的分工协作,才构成了完整的治理网络体系,保证了整个治理过程的有序和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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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