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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异化新形式及其根源(2)

核心提示: “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改革的成败是由政治层面、而非经济层面来决定的。可以认为,中国接下来的改革将更加走向“政治化”,能否以新一轮反腐作为推动政治改革、建设“民主中国”和“法治中国”的突破口,值得关切。而最重要的是,要让民众看到希望

公权不“公”,原因何在

在中国,公权力异化的形成与演化既与公共权力本身的某些特性、运行方式紧密相关,同时又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

其一,权力中介形成和存在的必然性,造就了权力与人民脱节而出现异化的可能性。公权力最根本的属性是其公共性和人民性,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构建的核心理念正是保证权力归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但从现实的社会政治生活来看,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可能随时随地去具体掌握并行使权力,而只能通过授权个别代表人物居于某种职位上去行使权力。因此,在人民与权力之间必然形成一个中介,在中国的日常话语中,这个中介便是政治领域内的“各级官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层”和其他社会公共组织的“负责人群体”。一旦这些中介人物丧失代表性,人民与权力就会发生分离,公权力的人民性和公共性发生质变,公权力往往转变为私人权力和个人特权,权力中介随之由人民的公仆变为人民的主人。

其二,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力,是权力异化的关键原因。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且他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为公权力的执行主体设定清晰的权力界限和活动范围十分关键。目前中国对权力主体行使权力的监督体系还比较脆弱,一方面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缺乏具体规定,重“自律”,轻“外控”,有些制度流于形式难以执行,最终沦为“花瓶”;另一方面则是在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维下,公权力行使主体权力观错位,习惯于家长式作风,不愿接受外部监督。由此,公权力在运行过程中易于被用来谋私,产生各种“不公”现象。

其三,中国公权力异化现象增多与思想观念落后不无关系。公权力“绝对为公”是一种理想状态,公权力异化则是世界各国的一种常态。形形色色的权力异化倒逼出各种各样的权力制衡理念和制度设计,相对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权力制衡机制更为发达。然而,中国长期以来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把具有工具性意义的权力制衡与资本主义捆绑在一起,拒绝承认西方数百年制度文明发展中所形成的一些权力制衡机制的普遍性价值,特别是排斥和抵触外部监督和制约,只能把权力制衡寄托在革命时期形成的以“道德自律”为基础的自我约束机制上,导致中国权力监督机制的革新赶不上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加之中国体制深受苏联模式影响,虽经过三十余年改革,但在某些方面亦未能尽除其集权特色,公权力越位或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政治理念和思想观念上的落后、排外和保守,进一步导致了在权力制衡机制上进行制度立新的迟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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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艳红]
标签: 公权力   权力异化   腐败   权力递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