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现代化与社会制度
治理现代化是继中国提出的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它是超越社会制度的,不是西方的专利。
治理现代化所包含的简政放权同国家制度的性质没有必然联系。比如,从政治文化角度看,美国人对政府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美国政府在建国初期很弱。这同美国建国的基础有关:美国早期的移民是为了躲避英国政府在宗教方面的压迫才冒着生命危险远渡重洋到北美大陆来的。大部分美国人信奉的宗旨是“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美国直到1913年都不向人民收取个人所得税。美国政府的开支在那时主要靠很有限的关税,因而在政府在人民生活中起的作用很小。美国政府在传统上是典型的“小政府”。
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美国政府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比如,现在一般美国人的个人所得税大约占收入百分之三十。如此庞大的税收使得美国政府能够强有力地干预社会。但与此同时,美国的政治制度却越来越民主:美国改革了选举制度,使过去没有选举权的穷人,没有文化的人获得了选举权。美国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使少数民族能够参加国家的政治活动。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政府的大小强弱同民主的程度没有必然联系。
但即使现在,美国政府比起多数西欧国家政府来说也算弱的。这与不同国家的政治文化传统有关。比如法兰西民族是一个有政治浪漫传统的民族。1789年旨在彻底重建国家制度的“法国大革命”就是例证。直到现在,法国政府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远远大于美国。法国人个人交的所得税,比美国人高。法国政府功能也比美国大。但这不等于说法国比美国民主,或反之。
虽然从总的来说,思想多元有利于民主。但多元的价值观总是要反映在具体形式上,不同国家有所不同。在思想多元方面,美国教育系统的教科书比起法国的教科书来更为多元。这种多元和包容确实使美国学术界充满活力。但在其它一些方面,法国看来比美国多元。法国的多党制使法国政府比美国政府在意识形态方面更具代表性。比起美国旨在追求社会稳定的两党制,法国的多党制使得更多的有不同意识形态倾向的人在政府内发声。总之,从反映思想的某种形式并不能简单得出美国或法国更民主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