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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创新重在政社分开

核心提示: 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在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政社分开,努力实现向社会放权和释放更多的公共空间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在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并下大决心落实政社分开,努力实现向社会放权和释放更多的公共空间;同时积极扶植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努力培育健康开放的社会组织良性生态,推动社会组织激发自身活力,广泛参与各个层面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活动。

激发社会活力:落实政社分开,厘清政府职能

政社分开的实质是改革,随着政府改革的推进和落实,厘清政府职能边界,逐步向社会放权以激发社会活力,在改革中建构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的社会协同局面。政社分开是深化政府改革并推动社会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前提。只有实现政社分开,政府在社会领域的职能才能界定清楚,才能从无限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政府统揽社会、包打天下的传统体制才能得到改革;只有界定政府的职能并改革旧的社会体制,大社会的格局才有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才会有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广阔空间。

需要强调的是,“政社分开”不是削弱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不是政府退出社会,而是要在继续深化政府改革并推动社会体制改革的同时,解放思想、创新体制,厘清政府职能的边界,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得更好,把政府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做得更加充实有效。同时,把那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管不到、不该管的事情坚决剥离出去,通过培育发展、孵化支持、购买服务等多种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创新,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公共事务中来,在改革中建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治的社会协同局面。

要实现政社分开,有两个关键环节需要引起重视:第一,要避免政府只转移职能和责任,不转移公共权力和资源,使得社会组织无力承担这些职能和相应责任,降低服务质量,导致更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出现。第二,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能力建设,应在社会组织得到一定发展、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职能及责任的条件下,逐步将一定的公共权力和资源转移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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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静]
标签: 政社   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