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一直努力根治腐败犯罪,国内对腐败犯罪的主要态度是零容忍,但杜绝一切腐败犯罪现象是不现实的。面对反腐败零容忍刑事政策的困境,我国反腐败刑事政策应该做出新调整,选择有限容忍政策。有限容忍政策不是姑息养奸,是对腐败犯罪现状的科学认识,应在刑事立法中进行相应调整。
【关键词】腐败犯罪 零容忍 有限容忍
腐败犯罪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我们一直努力根治腐败犯罪,但终究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消灭腐败犯罪。面对现实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等条件,我们是否可以更换刑事政策,以实现最大限度的防治腐败为目标?当代中国对腐败犯罪,可以持有限容忍的刑事政策。对这一政策的深入研究与挖掘,对中国刑事政策理论与实践应有较大价值。
腐败犯罪的现状与趋势
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坊间流行的段子夸张地表现了腐败犯罪的严重性,“现在的领导干部,全抓起来有冤枉的,排成队隔一个抓一个有漏网的”①,言下之意,腐败犯罪成风,几乎无法控制。作为理性的法律人,应该在权威数据中寻找依据,作为研究基础。
中国法学会自2009年起发布《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回顾上一年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其中关于检察工作的部分值得关注。2008年,全国检察系统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腐败犯罪案件33546件,共计41179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2009年,检察院系统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2010年,我国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909件44085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其中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2011年,检察系统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2012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47338人,同比上升6.4%。其中,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11690人,同比上升10.4%。②对2012年的职务犯罪案件数,笔者并没有在中国法学会的报告中发现直接数据,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至2012年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173人(含厅局级950人、省部级以上30人)。③由此可以推算,2012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4326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69人。
纵观2008年至2012年我国职务犯罪嫌疑人数目与案件数,五年间从41179人增长至47338人,上升比率为14.95%;从33546件增长至34326件,增加了2.32%,单个案件中平均涉案人数从1.23人增长至1.38人,增长了12.12%。上述简单分析表明,当今腐败犯罪总体呈现人数增长之势头,由于县处级以上涉案国家工作人员数量较为稳定,年均约为2635人,由此可以推测县处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数量增长更为明显。由于平均涉案人数增加,可以推断共犯案件增加,或者单个案件中共犯人数增加。职务犯罪中共同犯罪案件,影响恶劣,共犯中容易形成攻守同盟,查处难度增加,犯罪危害更大。
我国打击职务犯罪的决心、力度、成绩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腐败犯罪的趋势也值得关注,即县处级以下涉案人员增加,共同犯罪的“窝案”呈现增长的势头。对此,刑事政策应作出及时反映,以遏制腐败犯罪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