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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干部选拔初始提名制度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摘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科学与民主程度,关乎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影响党的信誉和形象。目前干部选拔初始提名制度存在选拔视野窄、民主程度低、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文章提出从加强完善公开预提名制度,实现党内提名制度规范化等方面来进行改进,明确标准、主体、程序、责任等,提高干部选任质量。

【关键词】干部选拔 初始提名制度 民主

初始提名制度是目前我国党政干部选拔制度的子系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阶段,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首要环节,在等额选举的前提下,更是选拔和任用干部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干部选拔的过程和结果。对于实现“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良好局面极其关键。①

2010年颁布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作出细致要求,把建设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作为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重点和突破项目之一。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践过程中,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由谁提名”、“提谁的名”、“如何提名”等核心问题上还存在瑕疵。虽然初始提名选拔任用干部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中,在较大范围内依然存在提名人选得不到群众认可或具有极大争议性等一些带有根本原则性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选拔视野窄。在选拔范围和条件上,往往一味强调“需要”和“用人自主权”、限定在“自己人”的小范围内选人而有失公平公正,甚至存在明显超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现象。比如,竞争上岗流于形式,先内定人选再实行所谓的“竞争上岗”,没有真正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又如,在年龄上搞“一刀切”,硬性规定只要超过年龄段就不纳入选拔范围,青睐少数人,冷落多数人。

民主程度低。在传统的民主推荐和考察的方式上,由于视野不宽、方式单一、方法简单、标准把握不当,导致有失公平、公正。有的民主推荐专门针对具体对象规定具体范围、条件,让群众投票时按图索骥,名为民主推荐,实际上是长官意志。有的在考察选拔对象时,总是针对具体人选,带着领导意图,甚至连找谁座谈、不找谁座谈等细节都事先有所安排;考察内容都是谈印象、谈看法,人为因素太多,标准弹性太大。考察方式离不开座谈了解,并且都是单独谈话,神秘有加,谈话人无原则吹捧或造谣中伤、肆意贬损可以不负任何责任,考察者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所下的结论可以不负追究责任等,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都很难体现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程序不规范。在决定是否任用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往往被漠视,甚至被扭曲,难以落到实处。有的变换手法搞少数人说了算,甚至存在个人钦点的现象。有的民主推荐、个别酝酿、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流于形式,要么做做样子走过场,要么精心策划按领导意图进行,推荐谁、提拔谁的大权始终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操纵。有的甚至不顾竞争上岗的笔试、面试和群众推荐的结果,想推荐谁就推荐谁,想提拔谁就提拔谁,钦点结果还要以徒有虚名的“集体研究决定”为其戴上“公平公正”的光环。

缺乏行之有效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各个环节上,缺乏足以证明公平公正的有效监督。有的该适度公开的不公开,群众的知情权难以落实。有的在竞争上岗的笔试、面试和民主推荐过程中,计分、计票暗箱操作,甚至弄虚作假。有的带着个人感情色彩推荐干部、考察干部,即使出现失察、失误,也可以不负责任,不了了之。正是在这种缺乏监督机制和有效责任追究制度的环境下,导致用人不正之风的蔓延。

初始提名制度不完善的原因分析

民主基础不牢,标准不够明确。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虽然加大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但群众仍然对组织部门选配干部存有一定疑虑,仍然没有完全消除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神秘感”。虽然单位每年结合年终考核或干部推荐大会组织若干次民主推荐提名大会,但由于群众识人标准不一,且推荐的范围相对较大,推荐人选的得票很容易分散,群众意愿也难以集中,而最优秀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最多提名。有时候推荐提名活动比较突然,群众对拟任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还没有完全了解清楚,结果不一定能推出最合适的提名人选。另外有些群众对提名权的认识不明确,参与选择的积极性不高,即便参与也是处于被动,影响干部选任的准确度,增加干部选任的风险成本。比如,某地区公开提名18个正县级职位,但从推荐预告发布到整治进行推进两周,许多领导干部对许多岗位都提不出合适人选,尤其是一些县市人大、政协的老领导填写的职务推荐表上出现许多空白。这参与选任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高,干部提名制度缺乏广泛的制度基础和社会氛围。②

体系不够健全,缺乏监督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是干部选任工作的启动程序。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本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提拔任用有很大的决定权和选择权,对上级管理本地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也有重要的建议权。“一把手”坚持要提拔的干部,在召开委员会或常委会时,其他委员一般很难提出异议,即使有提出反对意见,往往也难以采纳。这样一来,一些跟领导关系比较好或领导身边的干部往往先于其他干部提名推荐并得以重用。而一些干部就会想方设法投领导所好或接近领导,以达到提拔任用的目的。对“一把手”的用人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就会造成干部任用风气不正和出现跑官要官现象,容易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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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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