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化解矛盾体制
当前,我国各个领域的矛盾集中凸显,有些矛盾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有的矛盾甚至进一步激化。究其原因,在于一些人不敢担当,遇到矛盾和问题绕道走;在于化解矛盾的办法不当,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在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不健全。《决定》强调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需要健全五大机制:一是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机制上保证科学决策,防止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种种社会矛盾,进而产生社会风险,影响社会稳定。二是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即诉求表达机制。主观上,对诉求表达不合理者,要进行心理干预;客观上,对诉求表达合理合法者,要尊重和保护群众权益,积极畅通表达诉求、矛盾调解处理和权益保障渠道,避免因表达诉求渠道不通畅而使人民群众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进而产生社会矛盾。这一机制的目的,就是使问题能反映、矛盾能解决、权益有保障。三是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它要求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积累矛盾。因此需要对目前的信访制度进行改革,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四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它要求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用综合调解方式调解处理并化解矛盾。五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它要求基于公平正义,对由不当甚至违法行政行为而产生的案件进行公正审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五种机制,构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整体框架。它要求我们在决策、权益保障、诉求表达、化解矛盾方式、案件审理等重要环节上,以健全的机制有效化解矛盾。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种调整必然导致利益格局的变化,引起利益关系的调整,从而发生利益冲突,出现较高风险。这种冲突和风险,就国际来讲,有国际安全问题;就国内来讲,有国内安全问题;就社会来讲,有公共安全问题;就个人来讲,有个人安全问题。这就需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安全,是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需求和基本保障。现在,人们的安全感普遍下降,尤其是对于食品药品、生产、社会、网络等方面的不安全问题反映强烈,这对公共安全提出了很高要求。妥善应对各种安全问题,需要树立系统思维和整合思维。系统思维,要求全方位建立公共安全体系。如《决定》所讲,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等安全防控体系。其中的网络安全,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整合思维,就是《决定》所提出的,设置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公共安全制度,进行体制改革,从组织机构、制度和体制上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确保国家安全及其他安全。 (执笔:韩庆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