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境为代价来促发展。持这种观点的人一方面是以资源投入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为理由,认为人类利用各种手段来索取各种自然资源以满足人类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无可厚非的;另一方面,他们以环境具有自我净化的能力为理由,认为生产过程中的排放可以通过环境的自我净化功能来加以处理。这种观点貌似是通过演绎推理的方法得出的一种结论。其实,这其中隐藏着致命的错误。即无论是后者还是前者中的大项与小项,分别在大前提与小前提中已经被偷换概念,因此,整个推理是错误的,结论也是荒谬的,其实质是以牺牲资源环境来促进经济发展,是一种杀鸡取卵做法。
经济活动是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以满足物质和文化需要的活动,能源、土地、水、森林等资源是人类生存之本,经济发展需要以一定的资源为物质基础。但是,资源承载能力是决定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要素。如果经济发展一直沿袭高消耗的模式,资源的持续供给能力将不断下降,将严重危及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持续性。
环境是各种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是经济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如果经济的发展继续沿袭着“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的模式,使得环境所接受的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超过其自净能力,那么环境质量将急剧降低,影响到资源的存量水平和质量水平,使生产效率、人类健康以及未来发展机会蒙受损失,并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资源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空间支持。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应该把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联系起来。求发展不能以损害自然、毁灭性掠夺自然、污染环境为代价,而是应当把发展与生态保护联系起来,依靠科技进步,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废物排放,实行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建立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持续发展的新模式。④只有使二者相互协调才能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不误。
以经验伪装“规律”默认污染的合理性。如果“以增长为代价来保持续发展”和“以环境为代价来促发展”这两种发展观是较为容易识别其错误性的话,那么,“先污染后治理”和“边污染边治理”则是具有极其蒙蔽性的。它以众多发达国家曾走过的发展之路为“经验”,认为在经济水平不高的条件下,相当一部分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将由于经济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限制而不能实现,社会将忍受环境污染的后果。以此为借口,持此观点者认为“先污染后治理”或者“边污染边治理”具有“客观规律性”。
这种观点之所以具有蒙蔽性,是因为它借助了归纳推理的外衣,将可持续发展看作是一个经验科学上的理论,以“经验事实”为依据去论证污染与治理同存并行的合理性。但是,归纳推理是从有限的事实出发,“对历史上业已出现并与当前社会经济现象密切相关的历史现象和现实现象进行概括和总结的基础上,揭示同类经济现象的一般特征。但归纳推理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相关现象,其结论具有偶然性”⑤。所以,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并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无论是“先污染后治理”还是“边污染边治理”他们虽然也提倡治理,但他们从本质意义上都承认污染的合理性,把环境破坏和生态恶化看作是经济增长过程不可避免的代价。不可否认,无论是在农业时代还是工业时代,伴随社会经济的增长,都出现了环境破坏和生态恶化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并不是经济增长的结果,而是落后粗放的增长方式作祟。
环境破坏与经济增长并不是同步并行的,环境保护更不能落后于经济增长。因此,无论是“先污染后治理”还是“边污染边治理”都是错误的。经济增长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人类文明不可阻挡的趋势。当然,我们在推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应该注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技术创新,改进技术装备,在先进的工艺或技术系统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