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两手合力”论
习近平经济思想最重要的创新之一,是“两手合力”论,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始终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这是因为政府和市场是目前中国发展的两大推手,二者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发挥不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这一关系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实践和理论创新,这本身也是对经济与政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重大关系的探索、实践和理论创新,前人并没有给我们提供现成的答案,因而必须创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基于此,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五十条”)。而后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以及十八大都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认识上不断深化。直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六十条”),明确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对此习近平指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问题。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同时他也指出,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
针对围绕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激烈辩论,习近平不仅从中国的具体实践,而且还从唯物辩证法的视角,提出了“两手合力”论。2014年5月26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事实上,中国在发展市场经济方面,还只有比较短的历史,不是一个长期演进、高度成熟、法治完备、充分竞争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对此,习近平有着深刻认识。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他在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说明时指出,“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我们既不能因为存在这些缺陷而放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也不能对此自由放任,这就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作为东方巨人,的确需要“两只手”,即“看得见的政府之手”和“看不见的市场之手”。“两只手”总是优于“一只手”。政府和市场“两只手”要协调配合,政府“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看不见的手”之间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要统筹把握、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协同发力,要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各发所长。“两只手都要硬”,硬而不僵,更加尊重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两只手都要活”,活而不乱,充分发挥“两只手”各自的优势。
习近平“基本经济制度”论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经过三十余年经济改革,我国已形成了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存,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互联系、相互外溢、相互合作、相互竞争的独特的社会主义混合所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谐有序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载体的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是否要加强国有企业?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又如何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对此习近平给出了明确的回答。2014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讲话指出,“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并且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实现加强;2014年8月,他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又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2015年7月,他在吉林调研时将国有企业定位为,“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并提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即“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在上述思想指导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并明确了下一阶段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前进方向。2015年9月,中央正式下发了“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事实表明,中国国有企业不仅没有像2000年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所预期的“如果中国能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部竞争能够加速中国国有企业的消亡”,而且在国际竞争的大舞台上方显英雄本色,越做越强。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的名单中,中国国有企业已经从2000年的占据9家,上升到2014年的84家,显示了中国国有企业的集体崛起、加速崛起、大规模崛起。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实践表明:作为“经济巨人”,用“两条腿走路”总是优于“一条腿走路”,能走得更稳、走得更快、走得更长远。坚持“两条腿走路”,既要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还要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做精做细做活民营企业,使“两条腿”同等强壮、使两类企业都能健康成长,这就既不同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只有公有制经济的“一条腿”,也不同于西方自由市场经济下主要基于私有经济的“一条腿”。
习近平“共同富裕”论
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核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曾经是世界上绝对贫困人口最多的国家,如何才能富裕起来?通过什么路径才能富裕起来?富裕起来之后要不要共同富裕?对此,中国共产党人也作出了不断探索。改革之初,邓小平明确提出了“先富论”,从而为摆脱贫困,实现温饱,进而实现小康找到了一条务实之路。后来邓小平也多次谈到,共同富裕是中国发展的最终方向,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进入21世纪,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开启了共同富裕之路,也为后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创造了条件。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的要求,明确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
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其薄弱环节在哪里?2012年底,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时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3年3月,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再次强调,“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2013年至2015年,他在海南、云南、陕西等地调研时多次论及“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这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定下了重在“全面”的基调。
习近平共同富裕思想,特别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的重要性。就是要在“四化同步”过程中补农业现代化的短板,以工业化、信息化补农促农,让农业强起来;要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补农村社会发展的短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乡村规划和管理水平,特别是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让农村美起来;要在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进步中补农民收入增长的短板,确保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继续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提高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水平,让农民富起来;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补1亿农民工身份转换的短板,鼓励各地方创新人口管理和户籍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本保障住房等常住人口全覆盖,让农民工落户城镇。在“补短板”的过程中,还要特别重视对农村人口中的各类贫困人口,对残疾人口中的贫困人口,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聚居区、边疆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精准扶贫,采取有针对性的做法,因地制宜、因贫施策,补“短板之短板”,为经济极弱势群体也带去小康生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
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是全球最早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同时向全世界宣布,未来5年将使中国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由于中国贫困线标准已经高于世界银行刚刚宣布的国际贫困线标准,那么中国如果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就意味着提前十年实现世界减贫目标(指贫困发生率小于10%)。在所有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发展中人口大国里,也只有社会主义中国,才敢于作出这一庄严的政治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