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责任关系的严格厘清上,一是责任主体要明。在责任承担的规范上要实现权力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同一,严格划分上级与下级,同级各部门领导者与行政人员各自的职权范围及相应的责任体系,坚决革除集体承担责任、个人逍遥于外的弊病,坚决革除争功诿过、互相扯皮,责任无法落实的积弊。二是责任履行机制要全。在主体责任承担上,通过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按行政隶属关系明确划分领导责任、执行责任、监督责任。分清责任关系,强化责任推动,坚持责任倒查。在执行责任上,要认真梳理执行依据,细化分解执行权限,明确行政执行责任归属。
权力的得利性与责任的给付性,要求对权力行使过程和责任承担的严格规范
从实际表现看,权力就是控制支配影响他人的能力,权力的本质是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支配。这种能给权力占有者带来支配力和影响力的资源就是权力资源,它包括物质性资源和精神性资源两大类。物质性资源包含有组织的人、金钱、自然资源、紧缺物品、稀缺待遇等;精神性资源包含人的智力、体力、威信、知名度、关系网等。从理论上看,人民是主权者,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行政权力作为公共权力,为社会谋利、为人民造福是题中应有之意,也是社会主义行政的本质规定。
但在现代社会,国家权力是从社会中产生又居于社会之上的相对独立的支配力量,这种支配力量在权力所有者与权力行使者分离的背景下,必然隐含着权力失控与异化的危险。因为权力的行使者是有其自我需求的个人、有着现实利益追求的个体、有着丰富感性的自然人、也是具有广泛关系的社会人,权力的增大与个人利益的满足成正相关。加之在我国这样一个封建集权历史悠久的国家,官本位的社会管理体系根深蒂固。建国后实行的计划经济又使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打上了厚厚的行政等级烙印。
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年多来,社会诸方面的体制机制及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自主创业、发展实业成为人们进入社会的目标选择,平等竞争机制进入社会运行平台,现代社会发展的态势严重地冲击着权力本位的社会运作旧模式。但不容置疑,在我国这样一个现代市场经济不发达、民主政治不健全、社会矛盾多而杂的国度里,权力型社会的痼疾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从择业趋势看,就业压力加大,自主创业不足,反映出从政谋权的获利机遇大于自主创业,从政谋权的风险小于自主创业。虽则经过历次机构改革,但从政获利机会居多的社会不公仍未根本改变。当然这并不是说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不应有合理的利益诉求,而是说这种得利性超出了合法合理的限度,并且与责任的给付性形成强烈的反差。
责任作为行使权力的个人担当,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利益机会、职业生涯乃至个人生活的全部都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和后果追究,显现出个人利益的多种给付。通常表现为利益受损、机会丧失、地位下降、前途受挫等等。这种权力的得利性和责任的给付性也就派生出权力的主动性和责任的被动性。出于对个人利益的本能保护,谋权不担责,谋利不履职便成为从政的“通则”,渎职、失职、专权、滥权屡禁不止也就见怪不奇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要靠机制约束,特别是责任追究、利益制动,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制约行政权力行之有效的普遍作法,也是民主宪政的基本要求。因而强化对权力行使过程和责任承担的严格规范就成为解决权力滥用问题的治本之策。
在规范权力行使过程上,一是公开权力流程。对权力行使过程严格规范,明确规定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及廉政风险防控等。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社会调查、社会公示、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形式,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在执行环节,要向行政相对人公开法律政策依据、相关标准、执行程序、处置方法等。对执行结果,应根据涉及事项在一定范围公示或向相对人或社会公开。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要按照依法、高效、便民、实用、明晰的原则,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做到职责分明,程序严密,运作规范,衔接高效。
三是强化运行监控。在完善监督机制方面,特别要注重全面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权网上运行,机关工作网上办理,用权过程网上监控。真正做到程序力规范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
在规范责任承担上,一是责任追究要及时。因为追究责任对当事人意味着利益损失和机会丧失,加之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际关系的影响无处不在,所以追责的时效性常常超过当事人和社会百姓的容忍度,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极易造成官官相护的利益共同体僭越法律、制度之上的不良影响。二是责任追究力度要大。一方面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惩重处,以警示后来者。另一方面亦不能忽视对懒政怠政行为的责任追究。行政体制改革历经数年,只上不下、只进不出、竞争缺失的问题几乎没有受到触动。要强化利益约束和降级、淘汰机制,使行政人员深悟降级、淘汰是竞争机制的必然产物,从而促使其如履薄冰慎用权,履职尽责有担当。
(作者为中共安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哲学文史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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