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辩证法的代际继承
有学者认为,习近平立足时代特征与中国实际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质上是对现代国家治理的市场理性与人文理性、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理念、党纪与国法之间“物”的发展逻辑与“人”的发展逻辑深层次矛盾的妥善解决。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涉及的市场理性与人文价值追求两种本质规定性,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辩证法“物”的发展逻辑与“人”的发展逻辑的总体继承。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时被赋予了两种规定性: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所要求的市场理性规定性,二是“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所要求的人文价值规定性。作为复合概念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构想,本身蕴含着以解决实际社会问题为中心推进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辩证法的“物”的发展逻辑,以及以实现党的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辩证统一为重点推进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辩证法的“人”的发展逻辑。
2.“全面深化改革”是对如何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矛盾体的深层次探索。
3.“全面依法治国”是对法治理性与“社会主义理念”的良性融合。一般来说,“法”是对人性恶的限制,因此西方国家与古代中国的“法”便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建立在人的理性计算基础上的国家治理模式。而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认为,制度设计除了充满政治理性之外,还应该具备人文价值追求。这种人文价值追求,我们可以笼统理解为“社会主义理念”。 这样看来,“全面依法治国”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辩证法的代际继承;
4.“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对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重塑,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人遵守党纪与国法的双重要求。党纪体现了共产党人对解放并造福全人类的更高价值诉求,而国法则是对全体公民的理性计算。共产党人既应该遵守党纪,也应该遵守国法。
三、“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的实现路径
学者们认为“四个全面”集中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能不能真正干起来,能不能干得成干得好,对于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至关重要。干成了,则梦想成真;干不成,则半途而废。关于“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实现路径,学者们从“四个全面”的不同层面有针对性地展开讨论。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引领“四个全面”航行方向
有学者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出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理顺分配关系、保护生态环境、突破利益藩篱、科学配置权力:
1.转变发展方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为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夯实基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坚持科技创新的市场导向,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创新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2.优化经济结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战略重点,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培育研发服务、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
3.理顺分配关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质规定。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市继续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在农村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
4.保护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一是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三是开征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消费税。
5.突破利益藩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动力。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奋发有为地开拓创新,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徙木立信的气概,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回应人民诉求和期待,按照先后有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环扣一环梯次推进。
6.科学配置权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可靠保障。从优化权力配置和权力流程入手,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使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对分离;按照分段操作、流水作业设计权力流程,使审查与批准、决定与执行、承办与监管等权力相对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