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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不是权力分享,而是权利实现(3)

转变政府职能,支持公众参与改革

主持人:公众参与改革,政府在职能定位和改革理念上需做哪些改变?

乔新生:支持公众参与改革,政府必须千方百计地拓宽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必须坚持社区自治的原则,必须让公众在改革的过程中产生归属感和信赖感。当前我国改革中出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归结起来就在于,政策执行者缺乏对公众参与权利的尊重,不愿与公众建立密切的联系,把公众当作被改革的对象,而不是推进改革的主体。

支持公众参与改革,首先要打破传统的思想藩篱,要让公众真切地意识到,改革是全体人民的事情,而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公众的福利,只有公众的普遍参与,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燕继荣(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一般认为,以往中国政府更多地扮演全能主义“家长”角色,其管理具有管制主义、命令主义、包办主义的明显特征。这样的模式如果在民智不开、民愿不强、民力不足的时代还有应用成效,但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时代,由于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自主能力的提高,民间能量的积聚,不仅管理效应递减,而且还有增加社会成本、阻碍社会发展的诸多弊端。

主持人:政府的哪些职能需要更新?工作重点应放在哪里?

燕继荣: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将政府主要从事发布禁令、行政审批、亲力亲为等职能,转变为主要提供法治秩序、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职能。政府应该明确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有关政府角色的最大共识是监护人、管理人、保障人。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做好这三项工作——维护市场和社会秩序,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做好社会福利和保障。但是,反观现实,在有些地方,最该干的事情,没有认真干好;不该干的事情,倒是比较用心。怎么从根本上摒弃全能主义理念,杜绝政府的自我谋利行为,这是政府改革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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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权力分享   郑必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