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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型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不分国有与非国有、内资和外资,不论规模大小,"法无禁止皆可为";对于政府来说,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将大幅降低投资、创业门槛,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潜力活力

《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19日正式发布。意见明确,我国将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这一文件的发布,意味着我国将启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这一改革有哪些主要看点?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

市场准入制度的重要突破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均针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少有在国内市场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尝试。参与负面清单相关课题研究的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升说,我国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外资引入内资市场准入领域,是市场准入制度的重大突破。

2013年9月底,上海自贸区出台我国第一张针对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2015年,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贸区成立后,四个自贸区共用一张负面清单。中美两国以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也正进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自贸区负面清单和中美投资协定谈判负面清单,都属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范畴。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适用于境内外投资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

“境内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要遵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境外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则既要遵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要求,还要按照国民待遇原则,遵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这位负责人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不分国有与非国有、内资和外资,不论规模大小,“法无禁止皆可为”;对于政府来说,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将大幅降低投资、创业门槛,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潜力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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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迟福林   负面清单制度   政府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