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就此,记者专访了中央党校教授辛鸣,他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但不论是本质特征还是独特优势不能仅仅停留于言语的宣示,一定要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与切实的践履,这就要有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与体制设计,《若干意见》正是这样一种有的放矢、切中肯綮的顶层设计。
《若干意见》旗帜鲜明
化解国企发展弊端、校准国企发展方向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日前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要增强党的意识,越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越要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制定《若干意见》目的也正在于此。
辛鸣认为,国有企业当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当然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要追求经济效益;但是国有企业又绝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主体,其社会责任、政治使命甚至更为根本。小到导引国家产业发展方向、调节社会经济秩序,大到夯实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彰显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皆是国有企业须臾不能舍的发展指标,这些甚至是比保值增值还要硬的考核指标。
“但是要达到这些目标,别说离开党的领导,哪怕放松党的领导都会成为不可能。这些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形势很好,但是存在的问题同样很多。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原因固然很多,最根本的就是一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被削弱,党的建设被虚化,党的作用被淡漠”,辛鸣谈到。《若干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强化党的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特别强调 “四个同步”、“四个对接”与“四个作用”,所有这些正是化解国有企业发展弊端、校准国有企业发展方向的重大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