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实现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激发人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精神,都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设计和政策保障。制度与核心价值观相统一,能培养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信念和对制度的自觉遵守;制度与核心价值观相背离,就会导致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质疑,对制度的否定。因此,我们要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使之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如,设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就是很好的做法。
要善于通过科学的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推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用有效的制度机制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违背核心价值观的现象受到制约。比如,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政策,在认定方面,就要通过科学合理、有利于倡导见义勇为社会风尚的制度机制设计来规范。不要太机械,太死扣,当然也不能故意弄虚作假。因为,这里的正能量是显而易见的,它的社会效益和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总之,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并推动好人有好报、善有善报的正向机制,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各领域齐抓共管。每一个领域都应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首位,比如社会教育行业、社会管理行业、经济活动等,要有鲜明的首位意识。要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做到社会效益优先、兼顾局部利益。当前,各社会单位、社会团体应自觉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能只评价别人而把自己当局外人。
从个人的角度要做到慎独。慎独是个人修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每个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途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求我们在人面前做得好,还要求我们在人背后也做得好,只有在人背后做得好才是真的好。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人格修养方面对待核心价值观,始终做到表里如一、“十年如一日”。
最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大力彰显个人行为的强大作用。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为重要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和模范带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党顺应人民呼声,站在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高度向全社会提出来的伟大举措,共产党员和所有领导干部必须走在社会的前列,充分发挥其引领和带头作用。
要以党风促政风、政风带民风。党员干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作出表率、见诸行动,就是重要的导向和最有说服力的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抓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从而带动了整个社会出现新的气象。这深刻启示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抓好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必须始终扭住这个关键不动摇。
还有一点,就是政府要带头,起表率作用。政府代表着党的形象,政府的作为代表着党的作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政府的期望越来越高,政府在人们心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要求政府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当今中国人们对精神家园、共同理想的呼唤更加强烈。我们只有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和积极践行,才能凝聚起最广泛的精神力量,人们才能在精神上强大起来,一个民族复兴的百年梦想才能成为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