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日本素有政商勾结的土壤,早在战前就曾形成财阀控制财届的局面,日本三菱、三井集团都是日本政策的受益者,也是当时执政党的“赞助商”。二战后,日本的民主选举从来离不开金钱的支持,在所谓的民主制度下,逐渐形成了金脉和人脉结合的选举体制,权钱交易已经成为利益共同体,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政治献金”的丑闻的涉案者多出于维护和扩大权力的目的而贪腐。金钱与政治密不可分。洛克希德案、里库路特案、西松建设案涉、田中角荣、竹下登、小渊优子等都属此类。
将“政治献金”置于阳光下
根据日本《读卖新闻》2015年4月2日的报道,由于日本政坛政治献金丑闻频发,日本政府表示希望全面禁止政治献金。但是,日本部分政党则对此并不赞同,表示对此要持慎重态度。笔者认为,日本的“政治献金”的存在是由于日本深层次的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决定的,是民主政治的常态化现象,全面禁止和彻底根除是不现实的。如何让“政治献金”发挥其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走入非法“政治献金”的窠臼,遭遇国民和舆论的谴责,才是日本政府需要重视和深究的问题。
有法可依,给“政治献金”戴上紧箍咒。法律是规范政治行为的有效措施,日本战后社会经济不稳定,党派林立,非法收受政治资金的现象出现②,为了规范政党行为,1948年设立《政治资金规正法》,针对政治家、政党提供资金的途径、数额,以及政治家对资金的使用都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这就像给“政治献金”戴上紧箍咒,一旦违反了法律,政治参与者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此法律规定,一切政治捐款禁止投向政治家本人,个人如果要向政客献金,必须通过政客指定的资金管理团体,捐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万日元;企业向政客献金,分为向政党捐款和向政党指定团体捐款两种方式,数额不得超过1亿日元。如果将资金直接捐给政客个人,而非资金管理团体,则视为受贿。政党及政党指定的团体一年内超过5万日元的收支,要详细记录在案,并且公布。当选的国会议员不得接受外国人或者外国法人提供的政治捐款。前原诚司就因为违反此条法规而辞职。松冈利胜则因做了2800万日元的假账,不堪司法和舆论压力而自杀。另外,还有专门针对日本选举《公职选举法》,规定未如实申报政治资金收支情况的,可被处以3年以下监禁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安倍内阁法务大臣松岛绿就是因为被检举违法了此法而引咎辞职。
但是,再规范的法律也有其漏洞,容易使心怀不轨的政客打了“擦边球”,如《政治资金规正法》中职务权限条款,使很多没有担任相关职务的政治家成了“漏网之鱼”;政治家的责任规定不明,很多免于刑事追究,打击力度相对较弱;另外政治献金的非法性则因有了政治资金团体这个“迂回”献金系统,而免于追责。所以自《政治资金规正法》出台以来,进行过多次的“修修补补”,特别是在安倍内阁曝光出多起政治献金问题后,日本的多个党派开始讨论对《政治资金规正法》进行修改,民主党计划提交《政治资金规正法》修正案。日本的共产党、维新党主张全面禁止企业团体的政治献金,并认为政治献金是政治腐败的根源。虽然这一认识并不深刻,对“政治献金”想的过于恶劣,忽略了日本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影响,但是对于严格“政治献金”法律制度,最大限度避免“政治献金”丑闻的不断重演大有裨益。
借力派阀斗争,揭发违规献金。日本对政治资金管理出台的法律法规对约束国会高官的行为发挥了一定作用,使一些违法官员受到惩罚,即使走了法律的“擦边球”而免责,却也会因为丑行的暴露和舆论的谴责而被迫下台,断送自身的政治前途。可见,由于日本体制、文化等根源性影响,法律的实施并不给力,没有从根本上根除和阻断日本政坛的黑金政治,一些政治家仍然热衷于铤而走险,变通地绕开法律的高压线,规避风险。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在日本政坛党派众多,各派系之间存在斗争关系,这就为政治献金黑幕的揭露提供了有利契机,在多党政治的各个政党中,反对者往往利用公安、司法的内部关系,了解到内幕消息,随后采取各种手段令其曝光,达到打击对手的目的。前原诚司的“政治献金”丑闻,据日本相关人士分析,就是小泽派系的爆料,使舆论原本看好的少壮派人物的政治前途完全断送。安倍内阁法务大臣松岛绿也因受到民主党议员的检举而辞职。虽然,政治献金无法得到根除,派阀之间的互相揭发的情况普遍存在,即使其揭发的目的是打击对手,壮大自身,但是对于日本政坛的“自净”却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大媒体舆论监督力度,让“政治献金”无可遁形。被称为“第四权力”的媒体是揭丑队伍中不可小觑的一支力量,在日本,媒体拥有报道政府、政党内部的权力,只要内容属实,不泄露国家机密,就属于合法,并且消息来源受到国家的保护。因此,日本的媒体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舆论监督职责,毫不客气地曝光一起起“政治献金”丑闻,送涉事官员下台。最早是1974年的田中角荣献金丑闻被畅销杂志《文艺春秋》曝光,披露了田中角荣巨额政治资金的使用疑点和男女不正当关系,迫使其在舆论的压力下选择下台。《周刊文春》杂志曝光前原诚司等丑闻,在多家媒体深挖后,影响加大,被迫下台③。日本媒体之所以有如此权力,得益于日本的民主性质和法治要求,而日媒能够得到这些“猛料”则还是要归根于政党和派阀之间的攻伐和斗争。媒体和舆论的监督,让想要“暗度陈仓”的政党或政治家们无可遁形地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由于失信于民,直接导致民意支持率的下降,政治生涯的终结。比较而言,舆论的监督是对法律监管的补充,在法律难以企及时,舆论则发挥其积极作用,使免责的政治家,不堪舆论压力,而付出沉重代价。
日本作为实行民主制度的法治国家,“政治献金”问题却成为长久困扰日本政坛的一大顽疾。日本的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是其产生的根源,而日本传统文化中的人治因素和政治文化则给“政治献金”丑闻的滋生提供了土壤,日本不能根除官商勾结,亦无法摆脱“政治献金”丑闻。日本的法律又常常陷入徒有虚名的质疑中,法律犹如戴在日本头上的紧箍咒,违法所带来的“阵痛”,却在恢复平静后继续上演“政治献金”丑闻。今后,“政治献金”也将变异、更新为新的变种,弥漫在日本政坛。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因“政治献金”丑闻不断被披露的“不太平”背后,却是在日本派阀斗争和舆论监督基础上的“自净”行为,这至关重要,因为这使日本至少还是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运行④。正如美国一位竞选工作人员所言:“双方都能从中得到好处,又有谁愿意改革呢?只要有这种需要,政治献金制度就会一直存在下去。”日本也不会例外。
(作者单位:山东女子学院外国语学院)
【注释】
①薛磊:“政治献金的今与昔”,《时事报告》,2010年第12期,第64页。
②朱清秀:“从政治资金规正法的改革看战后日本的金权政治”,《政治研究》,2014年第2期,第33页。
③许春华:“日本民主党身陷政治献金丑闻”,《南风窗》,2011年第24期,第84页。
④周永生:“日本的政治捐款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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