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自16世纪末开始第一次实质性的接触,这首先要归功于明末清初来华传教的传教士们。早期代表人物利玛窦撰写了《天主实义》一书,以儒家思想为载体,推介基督教教义,在这一过程中,他联合、解读也反对儒家思想。这是儒学与西方宗教文化的碰撞冲突,也是互相影响,由此开启了基督教中国化的过程。
【关键词】天主实义 儒家 基督教 文化差异 冲突融合
【中图分类号】G115 【文献标识码】A
1582年,利玛窦奉命来到中国,明末清初基督教在华的传教活动渐渐揭开帷幕。为了更好地向中国人推介基督教,以利玛窦为首的传教士们深入研究中国的文化风俗,尝试寻找一种更容易让中国人接受的方式和角度解释基督教教义。在这一过程中,他们选择了将儒学作为“盟友”,联合儒学反对佛教和道教,从儒家的角度出发向中国人解释基督教教义,即所谓的“以儒释耶”;但显然这种联合是不完全不彻底的,为了传播基督教的教义和信理,他们以基督教经理对儒家的理论进行修改解释,甚至出现不同于之前附会的态度而加以反对的声音。明末清初基督教对中国已有宗教或学说的态度在利玛窦的著作《天主实义》中都可以找到佐证,本文就将以此书为例,对当时基督教与儒学的关系进行探讨。
关于《天主实义》
《天主实义》在中西哲学思想交流史上有特殊的意义和地位,首先,与其他作为新信徒们学习基督教的经言和要理读本的著作,如《天主教要》不同,它并不过多地涉及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就连耶稣复活这样重要的内容都没有。它侧重于介绍和引导,阐释基督教本身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使中国人对基督教这一全新的概念消除疑惑,产生兴趣,进一步渴望了解更多,从而为成为耶稣的信徒,遵循其指引打下基础。基于这样的定位,它必须是简单亲切而且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的。意大利语的《中国札记》原本在谈到《天主实义》时,将其描述为一部大家都“读得懂”的书,它不讲论天主教会的所有信理,而只是涉及人认知的几大原则,同时,为了拉近与中国人的距离,还引用了中国古书中的内容并进行了解读,这就为我们了解利玛窦对中国文化的认识提供了材料。
其次,它是中国传统时代里第一本系统地介绍西方哲学思想的专著。明末清初,中西方的文化交流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很多方面产生了后期所谓的“萌芽”、“开端”。对于哲学来说也是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的中西交流和对话,其中,来华的耶稣会传教士们起到了关键的沟通作用,是他们把西方“哲学”的概念带到了中国,也是他们把孔子以及他所代表的儒家等中国传统思想介绍给了欧洲,他们把这些中国传统思想称为“中国哲学”,利玛窦会反对佛教道教,而对儒学的态度更为宽容,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在他看来,儒学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宗教,而更接近于一种哲学、一种思想,只是里面包含了一些宗教的因素。
最后,《天主实义》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对于儒家文化圈的重要影响,这得益于它对中国儒家文化思想的借鉴和妥协。实际上,这种文化适应主义并不是利玛窦首创的,他的前辈沙勿略开创了这种本土化的传教方式,而利玛窦则极好地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传统。为了向中国人传教,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他从中国人最熟知的儒家思想入手,尝试将儒家思想作为基督教教义的载体,“以儒释耶”,论证基督教教义。
这些都直接决定了儒家学说必然与之发生最为密切的接触,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利用儒家学说传教的过程中,以利玛窦为代表的传教士们对于儒家思想的带着讨好的联合、有倾向性的解读以及字里行间流露的反对。
关于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绵延数千年,从先秦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原始儒学到两汉董仲舒政治制度化宗教化的儒学再到宋明清程、朱、陆、王等为代表的性理之学的儒学,它既是一种关于道德修养和政治理想的一般性学说,同时又具有一种社会制度方面的律条作用,也有宗教化的倾向,更吸收和融合了玄学、佛教、道教(和道家)的理论。
儒学在其发展的历史上,曾经受到佛教、道教等思想的挑战,但是其对中国社会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形成所产生的影响是任何宗教或学说都无法比拟的。曾经挑战过儒家地位的佛教、道教都在发展过程中积极吸收儒家思想的内容,进而获得较好的发展。传教士们看到了儒学与一般宗教的不同之处,也认识到儒家思想在中国的特殊地位,在传教初期就采取了本土化的方式。作为其中重要的一员,利玛窦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中国文化传统。
1591年,利玛窦开始用拉丁文翻译“四书”,1594年译完“四书”后,紧接着就开始读“六经”。随着对中国古代典籍尤其是儒家经典的学习,利玛窦清楚地认识到中国作为一个具有独立而完备文化结构的古老国度,任何外来文化想要莽撞地进入都必然会被拒之门外。因此,他不是运用基督教的经典,而是借助中国文化的经典,对基督教文化进行中国化的再解释,企图通过对两者进行互通的解读,表述基督教教义合理性,谋求交融的可能,进而实现传教的目的。这一指导思想就是《天主实义》编撰的理论基础。
关于儒家思想与《天主实义》
寻求联合。基督教作为外来的宗教,要想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文化的力量异常强大的社会里落户生根,必须与其主导文化相认同。利玛窦刻苦钻研中国的文化经典,探索出一条与中国文化、特别是与孔孟之道相结合的传教路线,力图使基督教成为中国士大夫与老百姓易于理解和乐于接受的东西。
“天主”与“天”。首先,留须发穿儒装的利玛窦在中国儒家文化中寻找到了所谓“天主在中国的证明”,他在《天主实义》中引用多种典籍,论证“天主”与中国人所说的“天”、“上帝”实质上是同一的。
“吾天主,乃古经书所称上帝也。”①“天地之主,或称谓天地焉。非其以天地为体也,有原主在也。……而实谓之天主。” ②特别是在第二篇《解释世人错认天主》中,他分别从《中庸》、《周颂》、《商颂》、《雅》、《易》、《礼》等典籍中引用经文,从说明、经典、推理三个方面来证明“天主是中国古人所说的上帝”,并且单辟“论天与天主”一段来辩释这一点。
“仁”与“爱”。“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里根深蒂固,因此,为了使基督教教义更容易被接受,利玛窦将基督教的“爱”以儒家的“仁”的角度进行诠释,展示了两者之间共通的特质。在第七篇《论人性本善,而述天主门士正学》中,他对人格的修养进行了探讨,其中,就引用了儒家“仁”的观念,并对其做了详细的解释:“司明之大功在义;司爱之大本在仁。故君子以仁义为重焉。二者相须,一不可废。然!惟司明者明仁之善,而后司爱者爱而存之。司爱者爱义之德,而后司明者察而求之。但仁也者,又为义之至精。仁盛则司明者滋明。故君子之学,又以仁为主焉。”③“仁爱”是个人最基本最重要的修养,是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利玛窦认为这在儒家和基督教伦理中是一致的。
进行倾向性解读。虽然利玛窦努力寻找基督教文化与儒家文化的共通性,如两者都以“天”为宇宙秩序的主宰,都关注道德伦理,基督教之“爱”与儒家之“仁”彼此呼应,在此基础上,以儒家的思想观念来向中国人传达基督教教义,但是在对具体概念和观念的理解上却仍然存在着深层的中西文化差异。面对这种差异,利玛窦在《天主实义》中采取了倾向性解读的办法,通过“偷换”或者“曲解”概念来满足诠释基督教教义的需要。
“天主”和“天”。在“天主”和“上帝”、“天”的解释上,利玛窦引用了多部儒家经典,包括《诗》、《书》以及《易》《礼》等中的“上帝”之说。但如果仔细分析的就会发现利玛窦笔下的“天(主)”与儒家经典所述并不完全能等同起来,他对儒家经典的“天”概念进行了适应于基督教传教的解读。
从文献的年代上讲,《诗》《书》主要反映了是夏、商、周三代的文化,《易传》和《礼记》则是春秋以后形成的儒家经典。《诗》《书》中的“天”或“帝”指的是有人格、能够赏善罚恶的最高神,就是我们所说的“主宰(意志)之天”,孔子开创的儒家学说部分继承了这个意义的“天”,但更多地增加了“义理之天”、“时命(命运)之天”和“自然之天”的内涵。④因此,实际上,在中国哲学中,“天”有着多重涵义,虽然一定意义上,“帝”或“上帝”可以看做是“天”的别名,但不可改变其只能代表部分含义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