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加强优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建设《决定》要求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明晰政府与市场的不同职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表明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老百姓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应该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主体。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政府要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明确了政府与市场的不同职能,政府要引导产业的升级发展,就会避免直接干预,尽量通过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来实现促进产业升级的目标。《决定》指出:“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不顾这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不顾产业基础和市场环境,只管通过给项目、定企业的行政方式,以土地和贷款的优惠吸引投资,造成无序的产业扩张,形成产能过剩,导致企业、产业和政府都陷入困境。如,有的地方为了支持新兴产业,要拿出100亿资金,这100亿如何分配?用老办法,通过财政部门分配,撒胡椒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而且容易造成分配不公和腐败。为此有专家向地方的主要领导同志提出建议,通过基金的办法以市场机制来配置财政资源,通过竞争和专业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并能够使政府扶持资金不断发展壮大。这个方式一方面尊重了市场的一般规律,一方面又帮助政府实现调控目标,同时节约了资金,尊重和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就能够一举两得。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决定》指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政府应当着力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立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挥政府积极职能,防范市场失灵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规律决定了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会产生许多失败的被淘汰者。而即使是市场竞争的优胜者有时也难免因为天灾人祸的影响而遭遇危机。公平的保障体系能够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免除后顾之忧,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有效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就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健康发展,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体现为人的全面发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建设主体是政府,政府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导向,落实放权、限权、分权。《决定》要求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并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落实《决定》的这些放权要求有利于调动社会的积极性,有利于改革红利的进一步释放。
落实《决定》的转变政府职能要求,除了简政放权之外,必须通过法治的手段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为此,《决定》明确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的要义在于限制公权、保障公民权利。这就必须要尊重宪法的权利本位,使政府公权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公民权利行为,法不禁止即自由,《决定》指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为此,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各级人民代表能够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通过制度安排,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本文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