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辟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境界。首先,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发展。其次,实现和谐生态关乎公平与民生。习近平同志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保护生态环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最后,制度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其中,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生态现代化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内容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指导中国生态现代化建设同样需要一个历史进程。尽管改革开放前的生态实践带有萌芽性质,但毕竟迈出了生态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参加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污染;召开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并通过环保文件,环境保护开始法律化;成立环保机构,奠定生态现代化建设的组织基础;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写入《宪法》,生态保护措施逐步建成。通过这一时期的生态实践,我们党的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加强,并从机构设置、政策制定、法律约束等方面对环境问题给予一定的重视和关照,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生态思想的进一步培育提供了实践基础。
改革开放后,在邓小平生态思想指导下,中国开始了现代化的生态修正,取得很大成绩:初步形成了中国环保法律体系,奠定了生态现代化建设的法制基础;健全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加强了生态现代化建设的组织基础;生态现代化建设初见成效。在实践中,新的生态思想不断孕育产生:从单纯的保护环境、美化家园转变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从孤立地发展经济、节约资源和治理污染转变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说明我们党对生态环境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反思,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提供了更加丰厚的理论滋养。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中国生态建设从相对被动的“应急反应型”向积极主动的“预防创新型”转变,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现代化建设正式启动,并取得重大成就: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控制,资源保护和管理不断加强,环境生态建设步伐加快。随着生态建设的广泛开展,生态现代化理论也随着实践的深入而日渐丰富:新型工业化以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张力;科教兴国为生态现代化树立技术支撑;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共生。这一时期,我们党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态文明”概念,但曾使用过“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等相关概念,“生态文明”概念呼之欲出。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进一步完善环保组织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生态环境建设成绩突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入。无论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还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发展方式;无论是“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整体布局,还是“两型”社会的理想构建,都体现出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次理论创新,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
当然,生态现代化是一个历史过程,无论是理论创新还是实践自觉,都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互依托、彼此契合、共同发展。生态现代化实践永无止境,对生态现代化规律的认识永无止境,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理论创新永无止境。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