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框架与基本假设
切贝里斯定义的否决者,指当改变现状时那些可以针对现状改变表示同意与否的行动者。否决者理论的核心论点是:某一制度规定了否决者的数量,而否决者的数量及其意识形态偏好等决定了政策稳定性程度,政策稳定性则带来一系列结构性后果,如议程设定重要性的降低、政府的不稳定(内阁制下)、政体的不稳定(总统制下)以及官僚(行为)的独立性、司法独立等。其分析框架可扼要表示为“制度—否决者—政策稳定性—影响”。在上述分析框架背后,否决者理论或隐或显地包含了三个主要假设:政治形态稳定、否决者特有的行为特征、静止的多维空间,这三个假设构成了其分析框架和解释机制的基础。
假设一:政治形态稳定。切贝里斯清楚地表明了其“政治形态稳定”假设:“制度就像是不同的躯壳,只有当确认这些躯壳的主人以及现状的位置之后,才可能针对政策结果进行预测。”在否决者分析框架中,政治制度是既定的,是否决者产生或存在的条件。所谓政治形态稳定,指政治制度、政治运作等在较长时间内所形成的一种耦合、稳定的状况。具体包括以下含义:制度明确规定了具有法定否决权的政治主体或机构,即否决者,同时在政治决策程序上设定了否决点,以给予否决者行使否决权的法定时机;政治运作中产生了较稳定的政党、利益集团结构;制度、政治等经长时间运转,各种政治机制耦合,政治博弈陷入均衡,社会对关键政治程序有稳定预期。
假设二:否决者特有的行为特征。关于否决者的行为假定,切贝里斯采取了一定程度的模糊策略:一方面,受理性选择学派的影响,其分析基于“经济人”假设;另一方面,提出否决者“不接受一个比现状更差的政策”。
假设三:静止的多维空间。作为一种互相配套的分析框架,否决者理论将讨论限定于一个静止、封闭的多维空间。切贝里斯致力于找出一个理解政治体系运作的简单方法,于是提出了一种基于“减法”的配套论或组合论方法:从各种制度之下抽离出更根本的性质,并涵盖所有的制度,这个性质就是否决者的数目。由此,“制度—否决者—政策稳定性”相互配套的分析框架被限定在一个静止、封闭的多维空间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