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联合国在1992年通过了《老龄问题宣言》,除呼吁扩大国际合作之外还专门就老龄权利的性别问题作了区分,认为要充分承认老龄妇女的社会贡献,全力支持老龄男性开发那些因养家糊口而被忽略的社会、文化和情感方面的能力。
2003年12月,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在维也纳为落实《马德里行动计划》召开老龄问题区域协商会议。此后,联合国鼓励各国将老龄问题贯穿社会的各个领域,例如在扶贫问题中考虑贫困老人,在青少年问题中考虑代际沟通,在妇女问题中考虑老年妇女,在农村问题中考虑到农村老人,在疾病问题中考虑到老人健康,在人权问题中考虑到虐待老人。这样老龄化就不再只是一个宏观的议题,而被分解为许多相关的具体议题,包括就业和社会保护、老年人与卫生、老年人虐待、消除老年贫困、世代关系、农村发展与迁徙等等。
国际劳工组织注重为老龄人口提供就业机会,为此,自2003年起的年度国际劳工组织大会中都特别讨论老龄劳动者就业问题。2003年的国际劳工大会着手修改1975年制定的《人力资源开发建议》,决定增加为老年员工提供教育和培训机会的内容。2004年国际劳工大会进一步就老年人力资源开发问题,通过了题为《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培训和终身学习》的建议,强调终身学习的重要性及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其中所承担的责任。建议各国政府应加强对各级教育和培训的投资,企业应不断培训雇员,个人应承诺开发自身的能力和事业。
首先,对成员国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政策提出6点要求,将促进终身学习和就业能力列入可持续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部分,同时强调可持续发展和能力开发。如采用新的教育培训方法以获得新技能创造新就业机会、通过教育培训帮助非正规就业实现向正规就业的转变、促进信息和通信技术在教育培训中的运用、减少成年人在教育和培训参与中的不平衡现象等。
其次,敦促成员国在12个方面有所行动,保证所有人获得终身学习的机会,确定国家教育战略,为建立各级行为主体参与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指导框架。使教育培训与就业增长保持一致,鼓励各种行为体参与教育培训计划、促进建成一套与国情和实践相符的培训系统。承担对教育培训的主要投资责任,建立起相关的资格认证国家框架,加强社会对话,促进机会均等,向社会伙伴提供支助,对支持性的社会政策和其他政策作出规定。
最后,明确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老龄在职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中的责任。包括教育和就业前培训、在职和失业工人的能力开发、技能认证和发证框架、为体面劳动和社会融入而培训、培训提供者、相关研究和培训支助服务、国际合作与技术合作等7个问题。
除通过教育培训来促进老龄人口就业以外,国际劳工组织还关注其他与老龄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障问题。自2004年起筹划召开以“老龄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护”为主题的会议,制定一项涵盖国际劳工组织文书、研究活动、技术合作和其他行动的有效行动计划,通过促进充分就业来达到老年人能够体面且有保障地生活的目的,其中如何解决老龄保障与资金、老龄保障与促进就业、老龄保障与公平的关系是关键。老龄保障与资金是指如何为社保方案提供健全且可持续的资金来源;老年保障与就业是指如何将保障从被动变为主动,使老龄人口通过保障达到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老龄保障与公平是指要考虑女性、非正规就业、残疾等弱势群体的需求。
欧盟是使用和研究积极老龄化概念最多的地区性国际组织,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都是积极老龄化的信奉者和推动力量。为消除退休前的失业,逐渐推进延迟退休,欧盟第2个十年经济发展规划把“2020年实现20岁至64岁人群的就业率达到75%”列入欧洲“2020战略”的五项核心目标之一,设定相应的政策议程和战略目标并分解到各成员国。欧盟还将2012年确定为“欧洲积极老龄化和代际团结年”,推进在老年人雇用、社会参与和独立生活三方面的行动。由于越来越多的组织、企业、公众参与和努力,欧洲积极老龄化布局正逐渐机制化、平台化。
除政府间组织以外,非政府间组织也积极参与了欧盟的积极老龄化行动。欧洲年龄平台致力提高对欧盟老龄人口的社会关注,推进欧盟在反歧视、老龄员工雇用、社会保障、社会包容、健康、无障碍、新技术和世代团结等方面的行动。在老龄权利保障方面,它不断收集《欧盟就业平等法》在各个成员国的影响和与年龄歧视相关的判例,游说欧盟议会制定法律消除就业领域以外的年龄歧视。促进建立欧盟内外在老龄权利保障问题上的多边对话机制。与欧洲女性游说团就老年妇女歧视问题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共同建议,呼吁淡化养老金与缴费数额之间的关系,以便关注老年贫困特别是老年妇女贫困问题,协助欧洲公共卫生联盟在老年疾病数据收集和新技术新方案上的交流与开发。在老龄社会参与方面,它帮助老年人参加欧洲议会选举,建立“欧洲积极老年市民”组织影响欧盟决策,动员组织老人志愿参加4月29日欧洲世代团结日和10月1日世界老人日的活动。发起“老年企业家支持青年就业”研讨会,消减劳动市场中的年龄层对立,促进老年人在各个领域的社会参与。
面对“未富先老”的严峻形势,我国应该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合,尽快展开积极老龄化的“中国化”。
中国的老龄事业与联合国的政策基本同步。作为老龄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未富先老,未备先老”是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在老龄化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合,展开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深入探索这一领域中的若干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如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发展趋势及与东西方各国的比较;中国老年人口健康(生理、心理以及社会参与)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老龄社会的经济特征及发展趋势(老龄产业、老龄就业、老龄消费、储蓄与投资关系变动趋势、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新型城镇化视角下工业化、老龄化、城镇化“三化”互动发展;老龄社会的代际关系和代际资源配置;老龄社会支持体系(老年护理体系、老年通讯设施等);老龄社会制度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企业、个人和家庭等主体之间的责任与权利制度安排);老龄公共管理体系及相关政策设计(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中国积极老龄化相关的制度、政策与法规的设计、制定和运行提供理论指导与方法支撑,促进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成为兼具学术与实践价值的重大研究任务。
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针对积极老龄化的发言值得我们重视。他认为,我们需要认识到,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教育水平的提高,寿命越长以及健康状况越好,老年人相比以前可以对社会做更大的贡献。通过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及其发展,他们宝贵的经验及能力就会得到很好的利用。任何想要工作并且能够工作的老年人都应拥有工作的机会,所有人都应该享有终身学习的机会。通过创建支持性网络和营造相关环境,加强两代人之间团结,打击虐待、暴力、不尊重、歧视老年人的行为。通过提供充分的、负担能力之内的医疗保健,包括预防性卫生措施等,我们可以帮助老年人在尽可能长时间内保持独立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