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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革的几点辨析与认识:不一定先易后难(2)

改革的几个核心特征

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顶层设计。它是从根本上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问题领域内的制度再造和利益再分配。改革是要从制度上、体制上,把不合乎时代潮流、不适宜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能顺应未来社会进步的东西改掉,把有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体制建立起来。

改革的核心原则是普惠、公正和均衡。它应该促进利益分配的公正与均衡,应该起到抑制贫富分化、利益过度集中和权力失衡的“平衡器”与“稳定器”的作用。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改革的实施主体应该是多元协同的。广义上讲,政府、市场、社会都是改革主体。从当代中国改革的历史经验来看,中央政府是改革主体,而且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还有若干积极的改革主体,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和地方政府等。中央目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改革主体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所有政策最终还需要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公务人员执行下去,因此解决地方政府和公务员改革动力不足问题十分紧迫。

改革应有中长期的时空跨度,要努力形成成熟的制度和相对稳定的社会预期,必须防止“折腾”;否则,就会引发社会焦虑乃至动荡。因此,改革中无论是强调循序渐进还是大刀阔斧,其速度和力度都应该视实现制度成熟稳定的需要而定,要平衡社会期待与承受力的关系,当断不断和揠苗助长同样不可行。但是,由于我们常常对困难估计不足,对问题准备不足,对承认和纠正错误意愿不足,因此,现实中更大的风险不是来自改革的声势不大和一时的热情不足,而是缺乏谋定而动的耐心、“咬定青山”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韧劲,从而陷入短期化、功利化和摇摆当中。

改革的步骤不一定先易后难

当前,改革顺序以何为先也是一个重大的认识和实践难题。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改革推进原则中,先易后难不能与前两项等同视之,尤其不能片面强调先易后难,以致贻误时机,而是要把重心落在突出重点、击中要害上。

应像抓住“关键少数人”一样抓住“最小一揽子改革”。现在需要运用“两点论”和“重点论”的思维方法,从已经确定的数百项改革任务中选出那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少数改革项目,形成改革的“拳头”,直击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种改革思路既不是单项突破,也不是面面俱到,是对全面深化改革管根本、重长远原则的有效落实。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牢固树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一准则,围绕这一问题选择改革的优先事项,着力解决经济的发展方式、发展动力问题,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着实稳定经济增长。其中,转变政府职能和通过改革同时增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活力最具牵动作用。

为了实现改革的平稳有序推进,解决改革的落地问题,必须重视赋予地方更多制度创新空间,制度上解决好“敢为人先”和“不能抢跑”的矛盾,鼓舞各级党政干部的士气、激发他们的改革动力,这也是当务之急和一项具有长远支撑作用的改革内容。

(作者: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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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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