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思想理论 > 深度原创 > 正文

儿童福利概念回顾及其启示

【摘要】当代中国儿童福利概念十分复杂,学界和政府文献均未能达成共识,形成一个权威的概念。文章通过对这众多概念的回顾和梳理,发现“孤残儿童”等几个核心儿童福利概念在不同时期,具有了某种普遍性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核心概念的流行和演变,显示了当代中国儿童福利事业曲折发展的历程,也预示了未来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创新发展的希望之路。

【关键词】儿童福利 孤残儿童 弱势儿童 困境儿童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当代中国儿童福利概念十分复杂,学界和政府文献均未能达成共识,形成一个权威的概念。这种复杂性最直观地表现为各种刊物和文献中,各类儿童福利概念纷繁复杂,很多概念内涵重叠,界限不明。导致儿童福利概念混乱、不一的原因固然是由于对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儿童问题和问题儿童等概念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分歧所致。但主要原因则是中国当代儿童福利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及其差异性所导致的。当然,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理念,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机制的时代性,也是造成儿童福利概念历史变迁的重要原因。纵观当代中国儿童福利的发展历史,儿童福利概念的核心内涵经历了三个不同历史发展阶段。

孤残儿童

二战以后,随着经济的复兴和发展,全世界针对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的保障政策和照顾计划迅速发展。但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我国整体经济规模较小、社会资源相对贫乏,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缓慢。儿童福利事业只是在社会救济的层面上对某一部分特殊儿童进行帮扶。即国家主导收容“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三无”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①根据在CNKI上学术趋势的搜索结果显示,那个时期的儿童福利研究也大多集中在这三大儿童群体中。因此,“孤残儿童”成为改革开放以前的儿童福利的核心概念。

所谓“孤残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亡的孤儿、被父母遗弃的弃儿以及患有各种残疾的缺陷儿童(张吉吉,2003年)。对孤残儿童群体的界定主要依据有三:第一,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第二,父母亡故或丧失实际的抚养机会,失去家庭的支持;第三,身体病残导致了生活陷入极端困难之中。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孤残儿童数量已多达600万之多。②

改革开放以前,孤残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主要是在国家和政府的主导下逐步建成和完善。很长一段时间内,孤残儿童福利机构主要由政府创办的儿童福利院和社会福利院构成。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孤儿学校和SOS儿童村等。对孤残儿童的照顾,主要也还是依靠儿童福利机构的收容和救济,辅之以亲戚、朋友的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的福利保障经费也主要依赖政府的拨款,并融纳在“五保”制度中,用以支持孤残儿童的衣、食、住、行、就医、上学等,满足他们“养、治、教”方面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弱势儿童

上一页 1 2下一页
[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儿童福利   启示   概念